來源:經濟日報

□ “π幣”是一種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虛擬貨幣。已有多地網警發佈風險提示,“π幣”免費挖礦是倒賣用戶個人信息騙取錢財的騙局。

□ 虛擬貨幣不是真正的貨幣。我國貨幣發行唯一的合法機構是中國人民銀行,“π幣”這類虛擬貨幣不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與人民幣不存在兌換關係。

近日,不少網友稱通過短視頻看到“現在銀行營業廳開始審批‘π幣’”,以爲“π幣”可以兌換人民幣了。這是真的嗎?

經覈實,該視頻發佈者把某地爲民服務中心開設的“π型審批師”集成辦窗口,曲解爲銀行物理網點的櫃面窗口。其實,“π型審批師”與網傳的“π幣”沒有任何關係。

“π型審批師”和“π幣”分別是什麼?

具體來看,“π型審批師”是指至少擁有兩個領域專業審批知識,並能將多門知識融會貫通的高級複合型審批人才。當地爲落實“一件事一次辦”,在市場準入準營領域試點此類人才培養計劃,開設綜合服務窗口,旨在爲羣衆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審批服務。

“π幣”是一種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虛擬貨幣,採用獨特的挖礦方式和集中化網絡架構,是英文Pi Network的簡稱。其實,已有多地網警發佈風險提示,“π幣”免費挖礦是倒賣用戶個人信息騙取錢財的騙局。

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梁斯表示,炒作“π幣”不僅不能一夜暴富,反而可能一夜歸零。“π幣”等虛擬貨幣並不關聯任何實際資產和生產勞動,缺乏堅實的價值支撐,往往成爲投機炒作的工具。此外,虛擬貨幣還存在一定風險,包括價格波動劇烈風險、信息不對稱風險、交易安全風險、監管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等,比如,貨幣錢包、交易所等可能面臨黑客攻擊,導致資金被盜或丟失。

“π幣”能兌換人民幣的消息也是假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表示,虛擬貨幣不是真正的貨幣。我國貨幣發行唯一的合法機構是中國人民銀行,“π幣”這類虛擬貨幣不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與人民幣不存在兌換關係。

目前,我國已禁止投資者參與類似比特幣、“π幣”等虛擬貨幣的交易,這類交易容易爲洗錢、詐騙等提供土壤,這些非法金融活動不受法律保護。“宣傳‘π幣’、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甚至用‘推薦返利’等方式引誘用戶發展下線,是典型的傳銷模式,一旦參與,風險很大。”北京京臻律師事務所律師宋剛明認爲,披着區塊鏈外衣的虛擬貨幣詐騙活動擾亂金融秩序,易滋生賭博、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涉嫌破壞金融秩序的還將承擔刑事責任。任何人投資此類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由此引發的損失需自行承擔。

當前,投資者要高度警惕免費挖礦的虛擬貨幣投資陷阱,認清其真實本質和後果,增強防範意識。專家建議做好3個方面工作:一是加強監管。明確監管職責和完善虛擬貨幣管理規範,嚴厲打擊炒作虛擬貨幣行爲;二是禁止互聯網平臺爲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提供網絡經營場所、商業展示、營銷宣傳、付費導流等服務,對誘導“π幣”、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投資的信息內容和賬號予以查處;三是強化對投資者金融知識宣傳普及和引導,提高公衆對非法活動的辨識能力,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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