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热点快报

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李亚鹏及哥哥李亚炜被限制高消费,申请人为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案件流程显示,今年4月,两人已被强制执行4000万。

资料显示,李亚鹏等人在丽江开发房地产项目并与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产生纠纷,双方从2015年12月开始对簿公堂,该案件经过了6次庭审程序,其中包括一次再审程序和一次重审程序。

7月14日晚,李亚鹏曾在微博回应称“ 做为一个公民,我坚决尊重法院判决并积极努力履行。” 他表示,“我并未向对方借过钱,只是在项目公司生死存亡之际个人承担了公司给对方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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