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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信託公司的原總裁,居然“失聯”了?

10月20日,上交所向建元信託時任總裁楊曉波公告送達紀律處分意向書,擬對其予以通報批評。但因無法取得聯繫,遂以公告形式進行送達。

在上交所出手前,上月上海證監局曾對建元信託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理由是其公司存在多項信披問題,包括重大合同、重大訴訟、對外擔保、主要資產被質押凍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等。楊曉波作爲時任總裁,也被一同出具警示函。

楊曉波於2014年5月至2018年10月擔任原安信信託總裁,後因“個人原因”辭職。2020年4月,安信信託因涉及5宗違法被原銀保監會重罰1400萬元,楊曉波被取消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終身。

來看詳情——

公告送達通報批評

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此次上交所擬對建元信託原總裁楊曉波予以通報批評,仍與其任職期間公司存在多方信披違規相關。

據上海證監局查明,建元信託於2016年10月出具《擔保函》,約定在投保人無法如期履行受讓義務時承擔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所涉擔保本金7億元。2021年4月上述擔保義務解除。公司未在發生擔保時就該事項履行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程序,未在臨時公告中披露,亦未在2016年至2020年的年度報告及2017年至2020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

楊曉波作爲時任總裁,是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事項的具體負責人,對公司上述違規負有責任。基於此,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擬提請上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覈,對楊曉波予以通報批評。紀律處分作出後,上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另外,由於無法與楊曉波取得聯繫,上交所採取公告形式向其送達有關紀律處分意向書。並且,上交所已就相關違規事項向其他責任主體送達紀律處分意向書。

9月15日晚間,ST建元公告稱,其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上海證監局警示函。具體而言,建元信託存在五項問題,分別是:重大合同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未履行審議程序且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未按規定披露、主要資產被質押、凍結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未按規定披露。

其中,楊曉波作爲時任總裁,對“重大合同未按規定披露”和“對外擔保未履行審議程序且未按規定披露”兩項問題負有責任,履職過程中未勤勉盡責,被上海證監局出具警示函。一同遭遇警示函的還有公司原董事長王紹林、原董事、代董事長、代總裁邵明安。

ST建元稱,收到上述警示函後,公司高度重視警示函所反映的問題,將認真汲取教訓並引以爲戒,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學習,切實提高公司法人治理與規範運作水平,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促進公司健康、穩健、持續的發展,維護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王少欽、楊曉波、邵明安目前已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5年前“個人原因”辭職

已遭終身禁業

從曾經的信託黑馬安信信託,到“披星戴帽”的*ST安信,再到如今的建元信託,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信託行業的近年來的轉型陣痛,更凸顯了信託業風險化解、業務重啓的成果。

公開信息顯示,安信信託是中國第一批股份制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前身是鞍山市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87年,1992年轉製爲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在上交所上市,於2004年遷址上海。

早在2017年高光時刻,安信信託曾以52.8億元的信託業務收入衝在行業最前列,利潤水平、管理規模等排名均居高不下。而在2018年,安信信託營收暴跌之外,當年即出現超18億虧損,此後連年陷入鉅額虧損中。

2020年3月,原上海銀保監局對安信信託開出1400萬元的天價罰單。據悉,安信信託存在部分信託項目違規承諾信託財產不受損失或保證最低收益、違規將部分信託項目的信託財產挪用於非信託目的的用途、推介部分信託計劃未充分揭示風險、違規開展非標準化理財資金池等具有影子銀行特徵的業務、部分信託項目未真實、準確、完整披露信息等問題。

從違規事實發生時間上來看,基本集中於2016至2018年。時任總裁楊曉波也因此被原上海銀保監局取消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終身。

公開信息顯示,楊曉波於2014年5月至2018年10月間擔任安信信託總裁。此前,楊曉波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他在公司的工號是9號,1到8號都是公司從東北過來的元老級員工。也即,楊曉波是安信信託遷址上海的第一名員工。在加盟安信信託後,楊曉波歷任董事會祕書、風控執行官、信託業務評審委員會召集人等職務。

2018年10月,楊曉波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在安信信託的董事、總裁及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委員等職務。楊曉波離任後,由時任董事邵明安代爲履行經營管理工作。

在經歷系列風波後,安信信託在今年迎來諸多新進展,非公開發行股票、名稱變更、調整股權結構等陸續獲批。在成爲建元信託後,其招兵買馬等各項工作也在持續進展中,2023年上半年業績扭虧爲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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