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在上海市創建“絲路電商”

合作先行區方案的批覆

國函〔2023〕115號

商務部、上海市人民政府:

《商務部、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呈請審批〈關於在上海市創建“絲路電商”合作先行區的方案(送審稿)〉的請示》(商電發〔2023〕197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關於在上海市創建“絲路電商”合作先行區的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由商務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並認真組織實施。

二、“絲路電商”合作先行區建設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統籌發展和安全,發揮上海在改革開放中的突破攻堅作用,鼓勵先行先試,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探索體制機制創新,擴大電子商務領域對外開放,打造數字經濟國際合作新高地,在服務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

三、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方案》明確的目標定位和重點任務,健全機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加強風險防範化解,紮實有效推進“絲路電商”合作先行區創建工作。商務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絲路電商”合作先行區創建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注重總結經驗,切實維護國家安全。重大事項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國務院 

2023年10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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