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陽光(00509)發佈公告,過往三年,在公司、債權人以及各方專業團隊的共同努力下,於2023年6月15日,公司提出的債權人計劃獲得了法定所需的多數計劃債權人的接納,以及獲香港法院於2023年7月26日覈准。公司的債權人計劃亦獲得星加坡法院於2023年7月31日覈准。該計劃於2023年8月31日生效。自此共同臨時清盤人向開曼羣島大法院申請撤銷開曼清盤呈請和解除共同臨時清盤人的任命。

於2023年10月24日,大法院頒佈命令,撤銷開曼清盤呈請,並無條件解除共同臨時清盤人作爲公司的共同臨時清盤人,公司欣然宣佈公司的臨時清盤已正式獲得撤銷。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