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方控股(01831)發佈公告,於2024年2月21日,公司(作爲買方)、賣方及目標公司按不接納責任基準就撤銷訂立和解契據,並對有關收購事項的所有申索達成全面及最終的和解。

根據和解契據:賣方同意向公司或按公司指示轉回1.32億股代價股份;公司同意向賣方(即收購事項前的原持有人)或按賣方指示(視情況而定)轉回收購權益及股權轉讓協議權益;公司可全權酌情發出書面通知(完成通知)以完成撤銷。根據和解契據的有關條款,公司於2024年2月22日發出完成通知,撤銷被視爲已於2024年2月23日生效。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