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最高人民檢察院

檢察機關依法履行行政檢察職能

助力道路交通安全和

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系統治理

​2023年初,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下發《關於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通告》,專門強調“完善行政執法與法律監督銜接等工作機制”。最高檢認真貫徹落實,在全國檢察機關部署開展專項檢察監督工作,主動加強與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溝通聯繫,聚焦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執法領域羣衆反映強烈問題,加大行政檢察監督力度。今年1至9月,共辦理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執法領域行政檢察監督案件1.2萬餘件。其中,道路交通安全領域8100餘件,運輸執法領域4100餘件,督促相關主管部門依法行政,促進相關問題源頭治理、系統治理。

一是着力解決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各地檢察機關堅持問題導向,緊密結合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加強與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等溝通協作,共同推動問題解決。如,某地檢察機關監督辦案發現,轄區某高速路段設置最高時速爲每小時60公里,與《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高速公路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的規定相沖突,因此出現當事人因“超速”被行政處罰情形。檢察機關督促轄區交警大隊改善該高速公路通行條件,科學設定限速值。交警大隊採納檢察建議,道路改造施工完成後,擬將設計時速定爲80km/h。又如,某地檢察機關監督辦案發現同一輛貨車在同一地點因超限被作出88份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13萬多元,督促交通主管部門糾正違法行政行爲,撤銷原處罰決定,對案件作併案處理,依法作出罰款3萬元的決定。再如,針對部分患有精神病等禁駕疾病、“毒駕”型、醉駕型危險駕駛案涉案人員等仍持有駕駛證等問題,督促當地公安機關開展駕駛資格監管漏洞專項整治,對機動車駕駛證持有者主體不適格的予以註銷,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二是打通“數據孤島”強化大數據賦能。檢察機關積極探索數字賦能檢察監督工作模式,搭建數字平臺,努力實現“一域突破,全域推廣”的監督效果。如,某地檢察機關針對辦理個案發現的問題,建立“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類案監督”模型,依託該市執法司法信息共享平臺開展大數據覈查,發現因交通肇事、危險駕駛、暴力犯罪記錄、吸毒記錄、飲酒後駕駛記錄等情形應當被撤銷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94人。督促交通運輸部門依法作出撤銷、註銷資質決定,聯合交通運輸、公安機關等部門建立健全聯動覈查反饋機制,並推動納入當地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

三是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推動訴源治理。檢察機關堅持個案監督與類案監督、專項治理與綜合治理相結合,強化行政執法與檢察監督銜接,促進訴源治理。如,某地檢察機關辦案發現,該地道路交通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不暢,遂會同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機關出臺意見,健全信息共享、聯席會議、案件諮詢、聯合調研等機制。一些檢察機關針對辦案中發現的地方規範性文件與國家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相牴觸的問題,及時提出“清、改、廢”意見和建議。如,某地檢察機關辦案發現,部分小微型客車網絡租賃平臺經營主體不適格、開展經營不備案、車輛登記性質錯誤等,小微型客車租賃相關地方性法規滯後,行政機關職能銜接不暢。檢察機關督促加強監管,市交通運輸局將小微型客車租賃備案納入跨部門執法專項檢查名錄,建立備案信息共享機制,理順事前登記、事中備案、事後監管等事項,做好行政許可轉備案的有效銜接,推動小微型客車租賃行業規範、健康發展。

下一步,檢察機關將持續聚焦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執法領域羣衆反映強烈問題,進一步加大檢察監督力度,推動健全完善行政執法與法律監督銜接工作機制,促進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推動源頭治理、系統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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