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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1月2日丨国机汽车(600335.SH)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莱州华汽管理人转发的《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莱州法院认为:莱州华汽管理人已依法将莱州华汽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莱州华汽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自莱州华汽破产重整由法院受理并指定破产管理人后,公司已丧失对其控制权,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终结莱州华汽破产程序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及后期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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