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财经获悉,3月7日晚间,国机汽车(600335.SH)公告,收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下发的《不起诉决定书》,检察院认为:机械四院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机械四院不起诉。

机械四院由国机汽车全资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全资持有。

事情可以追溯至2017年5月至6月间,江苏赛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就其“赛麟汽车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进行招标,机械四院参与联合体投标并中标。

2020年11月,机械四院上海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因涉嫌串通投标被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采取强制措施。

2023年7月,机械四院收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的《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机械四院涉嫌串通投标罪一案,已由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移送至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告知书》首次明确机械四院为犯罪嫌疑人。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量刑标准如下: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今日公告显示,检察院认为,机械四院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

国机汽车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国机集团旗下一家大型汽车综合服务企业。公司围绕汽车产业链打造“汽车贸易服务+汽车工程服务”两大板块,旗下业务涵盖汽车进口贸易服务、汽车工程及装备、汽车租赁、汽车整车出口、汽车零售五大业务。

不过,当前公司业绩承压。根据国机汽车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减公告,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约2000万元-3000万元,同比减少约90.58%-93.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约5132.89万元-6132.89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业绩预告显示,2023年12月国机汽车参股公司国机智骏进入破产预重整,国机汽车下属子公司对国机智骏的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可能存在无法全部收回的风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023年国机汽车下属子公司对国机智骏的上述款项预计计提减值3.9亿元。

事实上,在这之前,公司营收连续4年发生下滑、归母净利润亦常陷入下滑。2019年-2022年,国机汽车实现营收521.62亿元、441.35亿元、439.45亿元、395.69亿元,同比-6.73%、-15.39%、-0.43%和-9.96%;归母净利润5.38亿元、4.27亿元、2.56亿元和3.19亿元,同比-35.43%、-20.49%、-40.08%和+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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