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網訊11月9日早間,芭田股份發佈公告稱,公司於2023年11月8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出具的《關於深圳市芭田生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覈中心意見告知函》,深交所發行上市審覈機構對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覈,認爲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後續深交所將按規定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相關注冊程序。

(文章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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