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李少婷    每經實習記者 於怡朗    每經編輯 楊夏    

11月8日晚,獐子島(002069.SZ,股價4.37元,市值31.08億元)發佈公告表示,截至該公告日(11月8日),公司連續十二個月內累計未披露的訴訟金額合計爲1092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1000萬元,達到披露標準。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本次披露的涉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的275起案件中,僅剩餘1起涉訴金額爲2.19萬元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將根據案件結果影響四季度及本年度損益。

公告顯示,本次披露的涉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的275起案件,涉訴金額860.75萬元。其中已判決及和解共162起,賠償及和解金額518.18萬元;尚未判決或和解113起,涉訴金額244.38萬元。上述274起案件已在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及2023年前三季度報告中計提預計負債計入當期損益。

2023年第三季度報告顯示,1月-9月該公司營業收入爲12.81億元,同比減少15.51%;1-9月歸母淨利潤爲0.25億元,同比增長833.08%。

半年報顯示,獐子島屬漁業行業,主要產品爲海蔘、底播蝦夷扇貝、海螺等。2023年上半年,公司累計支付和解款和判決賠償款共計4788萬元。報告期內公司期間費用同比下降1385萬元,降幅11%。

此前,因2016年度報告、2017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以及信息披露違規,中國證監會對獐子島相關責任主體做出行政處罰,部分投資者以獐子島虛假陳述導致其投資損失爲由對獐子島提起訴訟。截至2023年6月25日,公司所涉證券虛假陳述糾紛案件訴訟時效期屆滿。

半年報顯示,截至報告日,共有967名投資者以公司爲被告向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大連中院”)提起訴訟,索賠金額合計13582.10萬元;其中358起案件收到一審判決並已生效,涉及索賠金額合3712.14萬元,一審判決賠付金額合計2166.50萬元(不含受理費);19起案件收到二審判決並已生效,涉及索賠金額合計3835.07萬元,二審判決賠付金額合計1136.40萬元(不含受理費);71起案件法院裁定準許原告撤訴申請,涉及索賠金額合計861.71萬元;365起案件與原告達成和解,涉及索賠金額合計4558.55萬元,和解金額合計1485.65萬元;154起案件尚未判決、撤訴或和解,涉及索賠金額合計614.63萬元。

上述投資者訴訟案件,公司支付的和解款、判決賠償款已全額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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