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關於陸家嘴蘇州“毒土地”事件開始發酵,源於其中陸家嘴要求索賠100億的司法糾紛。

陸家嘴近日披露的公告顯示,2022年以來,公司及各方環境調查確定,控股子公司蘇州綠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名下14塊土地存在污染,且污染面積和污染程度遠超蘇鋼集團掛牌出讓時所披露的污染情況。陸家嘴委託專業機構覈查發現,在案涉土地的調規變性及出讓過程中,各被告存在一系列違法違規、弄虛作假、不依法履職的侵權行爲,共同導致了原告方受讓存在嚴重污染的案涉土地。也正是在此背景下,陸家嘴方面因土壤污染產生侵權糾紛,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請求判令蘇鋼集團承擔賠償人民幣100.44億元的侵權責任,並請求判令蘇州市環境科學研究所、蘇州市蘇城環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蘇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承擔連帶責任。陸家嘴在公告中提到,法院已立案受理。

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根據11月3日陸家嘴的公告,其子公司因爲土壤污染問題,將江蘇蘇鋼集團、蘇州環境科學研究所、蘇城環境科技、蘇州高新區管委會、蘇州自規局告上了法庭。此事爲2021年所發生,當時企業發現了土壤嚴重污染的風險。相關檢測報告也顯示,此類地塊土壤苯並芘、萘嚴重超標,不符合用地標準。

嚴躍進認爲,在房地產發展中,土壤污染本身就非常不負責任,其對居住者的身心健康產生較大的影響,且此事中或還涉及造假腐敗等內容,顯然需要嚴查。此事也說明,在房地產激進發展的一些年份,一些地塊出讓沒有遵循規範,違規出讓,進而產生了很多問題,對於人民羣衆合法權益造成了侵害。從企業角度說,其因爲此類毒土地項目,會面臨經濟損失,也可能會產生羣衆維權等事件。而從其他企業角度說,對於一些有工業用地開發歷史的要審慎,防範產生後遺症。

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玉臣指出,在此事件中,起訴索賠的原因主要是其對建設項目所在土地存在的污染問題可能面臨巨大的法律風險與法律責任,而此事件中的蘇鋼集團、鑑定機構等也會由此產生相應的法律風險、法律責任。

就陸家嘴集團而言,根據目前的資料,其在案涉地塊中建設規模大、項目類型多、資金投入更是不菲,而相關項目在建設、竣工、銷售等各環節發現所在土地存在嚴重污染,建設暫停、竣工驗收不合格、銷售中止、整改修復、重新鑑定等都是陸家嘴集團正在或者後續需要面臨的問題。而在這背後,僅在民事責任方面,就存在着和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和業主簽訂的購房合同等各類合同的違約風險。合同是相對的,雖然土地存在污染,但是施工企業進行了施工建設,依舊需要支付工程款。而且,如果合同履行出了問題,依舊需要承擔相應的合同責任。如果開發的樓盤已經對外銷售了,而最終這個房子沒法投入使用,或延期交付,作爲開發商,恐怕還要承擔合同解除的法律後果,或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等。

王玉臣表示,就蘇鋼集團而言,蘇鋼集團掛牌出讓綠岸公司 95%股權,在後續隨着案涉污染地塊污染時間、污染範圍、污染程度等全面的調查與評估,如果蘇鋼集團在出讓時即對相關地塊土地污染情況知情、有知情的義務但沒有履行、知情但故意隱瞞等,不僅可能會對之前的合同效力產生影響,也會面臨相應的違約責任,而對陸家嘴集團需要承擔的損失等,陸家嘴集團也有權向蘇鋼集團進行追償。

就鑑定機構而言,如果對案涉土壤污染情況存在鑑定造假的情況,其面臨的法律風險及責任則一是會涉及民事賠償風險,並可能會與蘇鋼等主體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二是會面臨行政處罰的風險,可能會面臨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撤銷相應資質等行政處罰;三是如果情節嚴重,相關責任人員還可能構成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等刑事犯罪,承擔刑事責任。

總之,相關責任主體需要面臨的法律風險和承擔的法律責任都需要在該事件詳盡調查後進行確定,而在明確相關主體需要承擔的責任之外,同步儘快對目前的土地污染問題治理、恢復項目進程,才能儘量讓各方主體減少、或者免受波及。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宋霞

編輯/田野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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