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海證券報

◎馬慜

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指出,要清醒看到,金融領域各種矛盾和問題相互交織、相互影響,有的還很突出,經濟金融風險隱患仍然較多,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不高,金融亂象和腐敗問題屢禁不止,金融監管和治理能力薄弱。會議強調,要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金融風險頻發,一定程度上是因監管不到位。新型金融風險大多呈現出隱蔽性、複雜性和傳染性特徵,風險總是牽一髮而動全身,一些局部的、地方性的金融風險,容易導致風險跨區域傳播。加強金融監管對於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具有重要意義。中央金融工作會議要求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強化機構監管、行爲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有助於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進一步提高監管質效。

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需要“精準拆彈”,尤其是要牽好房地產風險、地方債務風險這兩大“牛鼻子”。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對此着墨甚多,爲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提供了行動指引。

首先,房地產風險的化解路徑進一步明晰。金融“組合拳”齊發力,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自2022年11月“金融16條”出臺以來,以信貸、債券、股權融資爲代表的“三支箭”齊發,形成了多維度、全方位的房企融資支持政策體系,金融與房地產良性循環正在形成。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設,爲房地產投資提供了一定空間,也符合房地產市場向新發展模式轉型的長期方向。未來要對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一視同仁,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其次,地方債務風險化解正在有序開展。隨着1萬億元國債增發、特殊再融資債券發行,地方財政壓力有所減輕。中央金融工作會議要求,建立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長效機制,從制度建設層面傳遞出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決心。建立同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政府債務管理機制,優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務結構,這也要求政府債務管理要更加精細。

當前,我國金融業運行總體平穩,防範化解風險各項工作有序推進,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處置將進一步提速。近期,遼寧農商行獲批開業、河南農商聯合銀行正式揭牌、山西農商聯合銀行獲批籌建……一批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的重要舉措相繼落地。

回顧看,經過近幾年的改革化險,我國高風險中小銀行數量已較峯值下降一半。少數高風險機構相對集中的省份正在制定實施中小銀行改革化險方案,進一步壓降高風險機構數量和風險水平。接下來,還要完善中小金融機構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着力強化早期糾正硬約束,推動高風險中小金融機構兼併重組,該出清的穩妥出清。

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不能僅靠事後補救,而是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建立防範風險的長效機制,關鍵是要處理好權和責、快和穩的關係。要壓實地方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責任,統籌發展與安全。要完善金融機構公司治理機制,提升金融機構防範風險的內生機制和能力。

在加快金融強國建設的目標下,金融業正朝着“大而強、穩而優”的方向邁進。當前,機構改革已爲金融監管做好頂層設計,中國特色金融監管體系逐步構建完善。金融監管之間加強統籌協調,將更有效地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助力金融市場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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