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11月16日公告,王正華與收購人王煜、王煒爲父子關係。本次權益變動前,王正華持有春秋國旅64.74%股權,持有春秋包機51.82%股權,該等股權作爲夫妻共同財產,由王正華及其配偶陳秀珍分別擁有二分之一的所有權。

因王正華的配偶陳秀珍逝世,根據陳秀珍的遺囑,其去世後財產由王正華、王煜、王煒三人共同繼承。根據上述遺囑並經王正華、王煜、王煒三人協商一致,王煜繼承春秋國旅21.58%股權和春秋包機17.27%股權;王煒繼承春秋國旅10.79%股權和春秋包機8.64%股權。該等權益變動導致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由王正華一人,變更爲王正華和王煜,王煒爲王正華和王煜的一致行動人。

(文章來源: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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