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廣西百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百色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百色市稅務局發佈關於印發《2023-2024年百色市中心城區購房補貼和契稅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

根據《細則》,補貼對象爲在百色市本級轄區(含右江區,百東新區,不含田陽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含限價普通商品房,不含獨棟、雙拼、聯排、合院、疊加別墅類)的購房家庭;在百色市本級轄區(含右江區、百東新區,不含田陽區)購買新建非商品住房(含:產權車位、商鋪、寫字樓等非住宅產品)的購房自然人。

《細則》明確,購買政策性住房(包括但不限於經濟適用住房、“以購代建”的安置住房、集資房、棚戶區改造住房等)、百東新區團購房以及二手房不享受補貼。

《細則》指出,新市民購房可享受財政補貼。 在2023年9月13日-2024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並完成買賣合同網籤備案及繳納契稅,且所購買的商品住房在百色市本級轄區(含右江區、百東新區,不含田陽區)爲家庭現有唯一住房的,所購買房屋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可申請6000元財政補貼;所購買房屋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可申請10000元財政補貼。

在契稅補貼方面,關於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在2023年9月13日-2024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並完成買賣合同網籤備案及繳納契稅,且所購買的商品住房在百色市本級轄區(含右江區、百東新區,不含田陽區)爲家庭唯一住房的,可按照購房所繳納契稅總額的100%申請契稅補貼;所購商品住房在百色市本級轄區(含右江區、百東新區,不含田陽區)爲家庭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可按照購房所繳納契稅總額的50%申請契稅補貼。所繳納契稅以稅務部門出具的契稅《稅收完稅證明》中記載的實繳金額爲準。契稅補貼按照先繳後補的原則發放。

關於購買新建商品非住宅,自然人在2023年9月13日-2024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非住房(含:產權車位、商鋪、寫字樓等非住宅產品),並完成買賣合同網籤備案及繳納契稅的,可按照購房所繳納契稅總額的20%申請契稅補貼,所繳納契稅以稅務部門出具的契稅《稅收完稅證明》中記載的實繳金額爲準。契稅補貼按照先繳後補的原則發放。

購房補貼和契稅補貼提交申請時間截至2025年1月10日,逾期不申請辦理,視爲自動放棄申請購房補貼和契稅補貼的權利。提交申請截止時間以百色市城建檔案和房屋交易中心簽收房開企業轉來相關材料日期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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