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王麗新 見習記者 陳 瀟

11月19日,上交所官網顯示,鄭煤機收到監管工作函,工作函與鄭煤機購買信託產品進展事項有關。

同一日,鄭煤機公告的關於購買信託理財產品進展情況暨風險提示的公告顯示,公司購買的北京華軟新動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軟新動力”)作爲投資顧問的三份信託理財產品存在無法按期兌付、無法全額兌付的風險。

公告顯示,5月29日,鄭煤機向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有限公司分別購買了外貿信託-華軟新動力精選1號單一資金信託、外貿信託-華軟新動力精選2號單一資金信託、外貿信託-華軟新動力精選3號單一資金信託3份信託理財產品,認購總額爲3億元,到期時間均爲明年5月底。

鑑於上述信託產品面臨兌付風險,鄭煤機稱已提前贖回2956.34萬元;同時,公司已向公安機關報案,並保留在必要時採用法律訴訟措施等其他維權手段的權利,最大程度減少公司的潛在損失。

此前11月14日,針對疑似“踩雷”的傳聞,知名私募基金公司華軟新動力發佈公告回應稱:截至目前,公司管理的最終實際投資至深圳匯盛私募證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盛私募”)的部分私募基金產品,因匯盛私募發生違約行爲導致兌付困難。

而此次鄭煤機亦在公告中表示,受託人根據華軟新動力的投資建議,定向投向匯盛資產量化對沖4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鄭煤機表示,經公司對所投產品的持續跟蹤以及近期市場輿情,公司關注到上述信託產品所投資的底層產品可能面臨無法按期贖回的風險,上述信託產品可能面臨無法按期兌付的風險。鑑於此次投資款項的贖回時間存在不確定性,並基於非保本理財產品的性質,因此本信託計劃也存在投資本金無法全額贖回的風險。

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兆全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在華軟新動力相關信託產品存無法兌付的風險的情況下,鄭煤機投資回收風險很大,上市公司應該及時披露公司已經購買信託產品的數額以及可能損失的程度等。

“上市公司有可能遭遇重大損失時,應當履行臨時公告義務,以向投資者提示風險。”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亦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根據上市規則等規範性文件的規定,重大損失指損失金額的絕對值佔公司上年度經審計淨利潤的10%且絕對金額超過10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鄭煤機2022年實現營業總收入320.43億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25.3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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