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绿色建筑的意见。按照新政,自2023年11月22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安庆市范围内星级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房),符合安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但不得高于安庆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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