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泸州公积金”4月3日消息,四川省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父母子女可互提公积金

文件提出,扩大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政策支持范围。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改造的,子女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改造费用;子女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改造的,双方父母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改造费用。同一住房加装电梯改造提取,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增设电梯实际支付分摊金额(不含后期运行维护费、政府补贴)。该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4月30日。

泸州市公积金中心明确互提条件,提取人为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房屋的产权人或其配偶的父母、产权人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包括法定养父母、继父母,子女包括法定养子女、继子女);提取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人及其配偶近一年无其他提取行为;提取人及其配偶存在多套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符合提取条件的,一年内只能选择其中一套申请提取。

多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

泸州市将上调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有效期至2027年4月30日。具体而言,对于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10万元。

泸州市公积金中心明确,多孩家庭是指当前按国家政策已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因婚姻关系变更重组的家庭,夫妻双方再婚前各自合法生育的子女可纳入现家庭子女个数计算。

多孩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规定上提高10万元,即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70万元。

有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需求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可佐证亲子关系的户口簿,若户口簿不能佐证亲子关系的,可补充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

单笔贷款额度与缴存月系数挂钩

文件要求,住房公积金单笔贷款额度与缴存月系数挂钩,有效期至2029年4月30日。单笔最高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缴存月系数。缴存月系数认定标准: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含)-24个月的系数为0.8;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含)以上的系数为1.0。

泸州市公积金中心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长短挂钩,以体现缴存职工权利与义务对等。本条政策是沿用《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通知》(泸市公积管办〔2017〕8号)文件规定,根据规范性文件要求,重新发文延续政策。

单笔贷款以主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月系数计算其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主借款人配偶为军人或配偶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的,申请住房公积金时按双方缴存计算单笔最高贷款额度。

单笔贷款的可贷额度还需根据主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情况、信用状况、购房价格、借款期限、还贷能力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不得超过单笔最高贷款额度。

下调期房按揭贷款履约保证金

泸州市将降低期房按揭贷款履约保证金比例,有效期至2029年4月30日。

住房公积金合作项目的期房按揭贷款,开发企业缴交履约保证金标准由每笔公积金贷款发放额的5%调整为3%-5%。具体标准按照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开发企业合作项目的评价结果确定。

泸州市公积金中心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的前提下,保证金缴交比例由原来统一的5%调整为3%-5%。首次合作的项目期次,按每笔公积金贷款金额的5%缴交保证金。

同一项目的后续合作期次,保证金缴交比例根据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该合作项目上年度的评价结果确定。项目评价结果为A级的,保证金缴交比例为3%;评价结果为B级的,保证金缴交比例为4%;评价结果为C级的,保证金缴交比例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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