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少計提存貨跌價準備4.05億元,少計資產減值損失4.05億元。

11月21日,首開股份(600376.SH)發佈關於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稱,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由北京證監局調查完畢,北京證監局依法擬對公司及相關人員作出行政處罰。

2023年7月12日,首開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經查,首開股份在2021年存貨減值測試中,高估下屬子公司存貨可變現淨值,少計提存貨跌價準備4.05億元,少計資產減值損失4.05億元。

根據首開股份4月29日披露的會計差錯更正公告,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廈門同珵置業有限公司2021年年末未準確估算存貨的預期未來售價,公司予以更正,採用追溯重述法補提存貨跌價準備,調減2022年年初存貨和未分配利潤。

公告顯示,調整前,公司存貨價值爲1705.21億元,調整後爲1701.16億元;調整前,公司資產減值損失爲-10.84億元,調整後爲-14.89億元。

北京證監局指出,上述事項導致首開股份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錯報,並導致首開股份2022年5月~2023年5月期間發行的公司債券和債務融資工具的募集說明書等發行文件,以及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披露的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錯報。

公司的上述行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簡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四條“發行人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公平地履行披露義務,所披露或者報送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簡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第七條“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應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規定。

首開股份時任董事長李巖、時任董事兼總經理趙龍節、時任總會計師容宇對首開股份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主要責任。對此,北京證監局擬決定對首開股份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的罰款;對李巖、趙龍節、容宇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元的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上述違規行爲,上交所已在7月份對公司及李巖、趙龍節、容宇給予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

資料顯示,首開股份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物業經營與物業服務、舊城區更新改造業務、房地產金融業務等。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收326.38億元,同比增長68.37%,淨虧損30.65億元,同比下降4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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