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宁

一个进退有序的资本市场新生态正在加速形成。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11月22日,今年以来已经有46家公司退市,其中44家为强制退市,1家吸收合并退市,1家主动退市,数量已超过2022年全年,创历史新高。

退市制度的持续完善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市场活力和韧性的重要体现。随着全面注册制改革的推进,退市制度在A股市场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大批“空壳”“僵尸”企业被集中出清,“有进有退、优胜劣汰”的良性资本市场新生态正在加速形成。

当前,资本市场正迈“进”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常态化的“退”已成为资本市场“进”的最佳助力。因此,退市制度还需不断优化,持续发力。

一方面,继续做好退市环节的投资者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配套机制,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

退市常态化机制的顺利实施,关键就在于对投资者保护的落实。因此,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也一直是监管部门的重点工作。

2022年,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退市过程中的堵点、风险点进行优化完善,保护投资者基本权利。另外,监管部门还通过加强退市风险信息披露、完善投资者民事赔偿机制等措施不断加强投资者保护力度。

笔者认为,在全面注册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应持续优化退市机制,继续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例如,对于因财务类、重大违法类等原因造成的强制退市,要进一步健全投资者集体诉讼制度和完善赔偿机制,健全证券罚没款“赔先罚后”机制,进一步推动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得到有效落实。

另一方面,持续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完善资本市场优胜劣汰的多层次退出路径。

2020年10月份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完善并购重组和破产重整等制度,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畅通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渠道。证监会在《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中也强调,优化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制度,支持符合条件且具有挽救价值的危困公司通过破产重整实现重生。

从海外成熟资本市场的经验来看,主动退市已成为常态。1980年至2017年,纳斯达克自愿退市的比例是7%;纽约证券交易所与纳斯达克的并购重组类退市占比均为41%。

相比之下,A股市场的退市率仍然很低,主动退市和并购重组退市的案例还很少,这也意味着未来的提升空间很大。进一步畅通上市公司的多元化退出渠道,有利于加速构建资本市场优胜劣汰、吐故纳新的市场新生态。

当然,“退”不仅仅体现在数量上,更是“应退尽退”理念的践行,“退”的真正内涵是优化市场结构、提升企业质量、提高市场投资价值,使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这也是全面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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