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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7日,上交所發佈公告,寶勝科技創新及時任董事會祕書夏成軍、王學明因信息披露不及時遭受監管警示。該公司在披露與深圳恒大材料設備等主體的民事訴訟進展,及與廣州恆乾設備材料等就電線電纜合約購銷糾紛的一審判決結果等重大訴訟事項方面,延遲數月才進行披露,違背了相關信息披露規定。

寶勝股份在2023年9月5日披露了先前未公佈的重要訴訟信息。其中包括向深圳恒大材料設備提起民事訴訟(粵 03 民初 7558 號)的訴訟金額由28,306.91萬元調整至181,029.72萬元,佔公司淨資產的40.14%,以及另外三項分別要求支付約0.84億、約2.48億、約3.31億元的一審判決結果。此外,公司還透露了2021年11月關於將約6.48億元展期商票設置的相關抵押物起訴的四項訴訟,訴訟金額合計6.43億元,佔公司淨資產比例14.26%。這些訴訟事項及結果的延遲披露構成信息披露違規。

根據《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寶勝股份未能及時披露有關重大訴訟及進展情況,違反了多條規定。寶勝股份的違規被視爲嚴重,引發了上交所的監管警示。上述公告要求寶勝股份針對違規事項採取有效整改措施,並進行深入排查,提出具體的預防措施,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規範運作水平。公告還要求公司在接到相關決定書後一個月內,提交整改報告。寶勝股份以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都被要求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並確保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股票上市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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