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華夏時報

日前,新潮能源擬發行最高7.5億美元高息債券的公告在投資平臺引發爭論。有投資者認爲,新潮能源近年來業績表現不錯,不需要發債融資。也有投資者表示,企業發債是正常行爲,是爲了經營發展。

12月1日,公司將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發債議案,新潮能源資深自然人股東張偉(化名)告訴《華夏時報》記者,公司公告太過含糊,沒有規定利息的上限,就要全權授權董事會辦理不合理。

針對投資者質疑新潮能源着急發高息美債,與第二大股東持有的公司5.51%股份將於12月11日被司法拍賣有關的情況,記者致電新潮能源董祕辦,對方表示:“我們近期收到很多蓄意抹黑公司的情況,我不清楚您從哪裏得到的消息,但是我們是按照正常規定和監管制度來走流程的。”

新潮能源擬發行高息美元債券

11月15日晚間,新潮能源發佈公告稱,爲進一步優化美國孫公司Moss Creek債務結構、降低財務風險,根據美國市場的相關法律法規,擬擇機在美國市場非公開發行高收益債。

公告指出,本次非公開發行高收益債規模不超過7.5億美元,債券期限不超過7年期,採取一次或分次發行的方式,並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高收益債的所有相關事宜。

公開資料顯示,新潮能源主營業務爲石油天然氣的勘探、開採與銷售,其油田資產全部位於美國頁岩油主產區二疊紀盆地核心區域。截至11月29日收盤,報價2.58元/股,市值175億元。

自2017年進入油氣行業以來,新潮能源發展漸入佳境。2022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93.37億元,同比增長94.07%,歸母淨利潤31.28億元,同比增長756.63%。2023年受到原油價格回落的影響,其業績出現下滑,不過利潤依然可觀。三季報顯示,公司實現營業收入63.83億元,同比下降3.89%,歸母淨利潤18.74億元,同比下降29.13%。

本次新潮能源發行高息美債的事情,在投資者中引發激烈反應。有投資者認爲,油氣企業發債很正常,也有投資者表示,公司經過近幾年的發展,現金流和賬上資金比較充裕,不應該繼續融資發債。財報顯示,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達到49.46億元,賬上貨幣資金爲26.99億元。

針對上述爭議,《華夏時報》記者致電新潮能源董祕辦,對方表示,公司處於油氣板塊上游,需要一個穩定的現金流來維持正常經營發展。對於業績好還發債的問題,對方解釋,本次發行高收益債券,是因爲2018年1月發行的7億美元高收益債將於2026年1月到期,需要提早做準備。

債券發行時點引發爭議

“利息沒有上限的規定,就要全權授權董事會辦理不合理。”張偉告訴《華夏時報》記者,上市公司發債本來也正常,但是新潮能源的公告太過含糊,存在一定漏洞,只說不超過7.5億美元,利息也沒說,萬一利息很高,中小投資者怎麼維護自己的權利呢?

11月25日,新潮能源發佈公告,表示將在12月1日召開股東大會,屆時將審議美國孫公司高息美元債議案。根據其置換2026年到期債券的說法,新潮能源將提前兩年多開始做準備。記者查詢其近年來發債公告發現,利息確實很高,而且此前發債均在半年之內就完成了。

2017年12月8日,新潮能源審議通過了美國子公司非公開發行高收益債的議案,並在2017年12月29日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18年1月18日,就已完成在美國市場非公開發行高收益債的事項,發行債券7億美元,期限爲8年期,利率爲固定利率,年利率爲7.50%。

2018年12月19日,新潮能源審議通過了美國孫公司非公開發行高收益債的議案,並在2019年1月4日召開的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19年5月1日,在美國市場成功非公開發行高收益債5億美元,利率爲固定利率,年利率爲10.5%,期限爲8年期。

關於利息高的問題,新潮能源董祕辦工作人員指出,公司做過統計,2018年那次發債的利率是比同期其他公司低的。關於準備時間長的問題,該工作人員表示,發債需要國家發改委審批,提前授權就有更多時間做準備。“2018年的經濟大環境和現在的經濟大環境也不一樣呀。”

股權分散無實控人

有投資者指出,新潮能源當前時點召開股東大會審議發債議案,正好趕在了其董事長背後公司持股被拍賣的前夕。記者就此致電新潮能源董祕辦,詢問是否急着發債與股權拍賣有關,對方表示:“我們近期收到很多蓄意抹黑公司的情況。”隨後對方強調,“但是我們是按照正常規定和監管制度來走流程的。”

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顯示,12月11日,公司第二大股東北京中金君合創業投資中心持有的5.51%新潮能源股份將被拍賣。天眼查信息,中金君合實際控制人爲中金創新,而中金創新的股東正是新潮能源董事長劉斌和其兄弟劉珂,分別持股90%和10%,劉珂則是新潮能源前董事長。

張偉告訴記者,11月21日,新晉股東深圳市宏語商務諮詢有限公司、劉開軍和楊宏發起了罷免董事的提案,但是新潮能源認爲持股未達提案標準,無法形成有效提案。“持股超過3%是可以提案的,三人合計持股已達3%。”三季報顯示,深圳市宏語商務諮詢有限公司和劉開軍分別持有新潮能源9880萬股和9181萬股,持股比例分別爲1.45%和1.35%,另外一位股東則沒有出現在前十大股東名單。

記者注意到,新潮能源股權十分分散,沒有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第一大股東寧波國金陽光股權投資中心持股有公司4.34億股,持股比例僅爲6.39%,前十大股東持股比例爲30.5%。

“無實際控制人對上市公司有利有弊,”知名財稅審專家、江蘇四維諮詢集團首席諮詢師劉志耕向記者表示,有利的是日常工作不會受到實際控制人的干擾,不利的是,該情況很可能存在股權變動較大的風險,導致上市公司可能因此缺乏穩定的治理機制和長期的經營理念,從而影響到公司未來經營的穩定、有序和發展。

近幾年來,新潮能源的發展一直伴隨着股東爭鬥,隨着中金君合持股被拍賣,公司是否會陷入新一輪的內鬥之中,《華夏時報》也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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