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公開通報典型案例,旨在發揮警示作用,切實推動問題整改。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局今天(1日)公開通報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首批5個典型案例。

該督察協調局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第三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深入一線、深入現場,查實了一批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覈實了一批不作爲、慢作爲,不擔當、不碰硬,甚至敷衍應對、弄虛作假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集中公開通報典型案例,旨在發揮警示作用,切實推動問題整改。

第三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共組建了5個督察組,分別對福建、河南、海南、甘肅、青海5個省份開展爲期約1個月的督察。

據通報,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福建省發現,福建省漳州市海洋保護不力,違法違規問題依然存在。2019年5月以來,漳浦縣七星海旅遊度假區項目擅自在沿海防護林範圍內修擴建遊客中心、泡泡屋、海洋館、別墅等經營設施,違規佔用防護林地75.4畝,其中63.6畝屬於基幹林帶。漳浦縣沒有進行及時查處,在2023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還把七星海景區設施持續完善作爲成績進行總結。漳浦縣翡翠灣濱海旅遊度假區配套項目違規佔用沿海防護林地約54.6畝,陸續建設了康養中心、房車營地、足球場看臺等經營性項目,漳浦縣疏於管理、監管不嚴,至今未進行依法處理。

督察發現,龍海區(原龍海市)白塘灣房地產項目,因部分地塊不符合用林規定,原龍海市將相關地塊分爲四宗,分別以海上體育運動中心、大型海洋動物世界、海上垂釣中心、海洋公園等名義變相獲批384.6畝用林手續,其中沿海防護林地365畝。目前,上述部分地塊內已建設酒店、商業樓、遊客服務中心,以及多棟高層和合院建築等房地產項目。

督察發現,漳浦縣佛曇鎮下坑村違法填海2.8畝,整改方案要求清除違法填海,但當地以挖代拆,將填海地塊改建爲圍海養殖項目,變填海爲圍海。龍海九龍江河口溼地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內還有460畝海上養殖未清退。漳浦縣深土鎮、赤湖鎮將軍灣沿岸密集分佈着提水式海水養殖場,大量養殖尾水通過溪流直排入海,在海面上形成黑色污染帶,對周邊海域水質產生較大影響。

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河南省發現,三門峽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以生態修復之名違規挖湖造景。在好陽河入黃河口不足10米寬的河道基礎上實施大面積開挖作業,嚴重破壞河道附近耕地、林地等原生地貌,總挖方量約27萬立方米,且未經許可違規取用黃河水25萬立方米,形成約450畝水面、9個人工島嶼的好陽河溼地公園。國土“三調”及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數據顯示,工程實際違規佔用耕地490.77畝,其中包括“三區三線”劃定的14.17畝永久基本農田。

督察發現,三門峽城鄉示範區未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批准,擅自在保護區內的好陽河溼地公園建設停車場、鋼結構木質平臺、有機玻璃帳篷、露營基地、觀景棧道、餐飲等旅遊服務設施,與自然保護區管理目標明顯不符,且其中大部分項目已開始營業。

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海南省發現,海南省一些地方紅樹林保護不力,侵佔破壞問題仍然多發。海口市東寨港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是國際重要溼地,督察發現,保護區的緩衝區、實驗區仍違法存在約560畝養殖塘、7個漁船臨時停靠點,上百艘漁船隨意進出,拖網、地籠隨處可見。

2023年11月23日,督察組現場督察使用無人機拍攝,儋州市光村鎮位於生態保護紅線內21.9畝紅樹林被陸續砍伐。資料來源: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局

2018年海南省督察整改方案提出,2020年底前完成位於文昌市的清瀾紅樹林省級自然保護區內養殖塘清退和還林還溼工作。督察發現,2018年以來,文昌市雖陸續清拆了該保護區內部分養殖塘,但仍有一些養殖塘清退方案直到2020年才制定,且清退工作推進緩慢,核心區、緩衝區內多處生產用房仍在使用。督察發現,該保護區緩衝區內長約1.5公里的海岸帶上,大量養殖塘取排水設施遍佈海灘、破壞岸線,海灘被嚴重擾動侵蝕,溝壑密佈,觸目驚心。

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甘肅省發現,甘肅省張掖市違規取水問題突出,加劇生態退化風險。督察發現,張掖市甘州、臨澤等區縣有30餘處人工水面存在違法違規問題,水域總面積達6000餘畝。其中,2011年甘州區蘆水灣景區未批先建3個人工水面,開挖方量465萬立方米,水域面積2250畝,一直未辦理取水許可證,僅2022年就從黑河取水2600萬立方米。

督察還發現,2020年6月國家加強“挖湖造景”排查整治以來,張掖市在弱水公園內未批先建2個人工湖,水域面積165畝;在白塔彩虹公園、張掖大劇院西側公園內各建1個人工湖,水域面積合計34.1畝,佔用耕地24.4畝。由於長期大量抽取地下水,張掖市形成7個超採區。督察發現,張掖市在土地整理項目實施過程中,毀林問題頻發。2012年至2022年,開墾耕地佔用林地約9.6萬畝。地方林草部門放鬆管理,僅對1592畝毀林開墾的違法行爲實施了處罰。

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青海省發現,青海省柴達木盆地鹽湖資源開發無序擴張,加劇生態環境承載負擔。督察發現,察爾汗鹽湖區域氯化鉀生產企業長期超規模生產,採礦許可證批覆每年總量爲397萬噸,但2019年至2022年實際年產量分別超出採礦許可的78.8%、70.7%、57.9%、84.1%。青海發投鹼業公司、中鹽青海崑崙鹼業公司沒有落實德令哈市政府整改整治中限產50%的要求,以虛假臺賬應付現場檢查。

格爾木市5家企業和2個個體經營戶私挖18個鹽田,佔地525畝,大部分沒有辦理採礦許可、用地等手續,棄渣棄土隨意堆放,滷水溝渠支離破碎。

2023年9月,督察組暗查發現,青海發投鹼業公司、中鹽青海崑崙鹼業公司蒸氨廢液排放場長期違法佔地約2.5萬畝。資料來源: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局

督察發現,青海發投鹼業公司、中鹽青海崑崙鹼業公司蒸氨廢液排放場長期違法佔地約2.5萬畝,其中天然牧草地4086畝。崑崙鹼業的蒸氨廢液排放場西側壩體2019年以來出現明顯滲漏,對相鄰的柴達木梭梭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構成威脅。青海鹽湖鎂業公司蒸發塘、晾曬池等違法佔地約3.3萬畝。青海五彩鹼業公司蒸氨廢液排放場違法佔用裸地9599畝。青海中航資源公司德宗馬海鉀礦違法佔用1.7萬多畝草地修建鹽田。青海晶鑫鉀肥公司違法佔地1.5萬畝,其中6000畝在處罰後辦理了鹽田租賃用地手續,剩餘9000畝沒有按整改要求恢復原狀,仍作爲鹽田使用。

第一財經記者從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局瞭解到,督察重點關注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推動高質量發展情況,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上馬和淘汰落後產能情況;區域重大戰略實施中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重大生態破壞、環境污染、生態環境風險及處理情況;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此前督察發現問題整改情況;人民羣衆反映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等。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局此前對前兩輪已公開的262個典型案例進行了分析,涉及環境污染的佔48.5%,涉及生態破壞的佔33.2%,涉及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的佔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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