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千龍網

違規上馬化工項目 擅自開發無居民海島 放任無證非法取水

多地監管不力致生態環境問題多發被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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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督察發現的生態環境違法違規行爲雖然表現各異,但背後都普遍存在監管缺失或監管不嚴等類似問題。截至12月31日,第三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中已有黨政領導幹部234人被約談,180人被問責。

2023年歲末,第三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再次曝出5個典型案例。至此,已有25個典型案例在此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中出現。整體來看,這25個典型案例幾乎都伴隨着監管問題。

以此次公佈的5個典型案例爲例,雖然被督察發現的生態環境違法違規行爲表現各異,分別存在無居民海島違規開發利用、地下水超採、建築垃圾管理粗放、違規上馬化工項目、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整治不徹底等突出問題,但通報中無一例外地提出共同的關鍵詞,即“監管”(或“監督”)。在上述這些問題的背後,或是“監督執法不力”,或是“監管責任普遍不落實”,或是“監管不嚴”,或是“執法監管缺失”,或是“監管存在‘寬鬆軟’問題”。

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局公佈的消息,截至12月31日,此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中已有黨政領導幹部623人被約談,289人被問責。

污染問題嚴重暴露監管缺失

“高水平生態環境保護不僅不會阻礙經濟發展,而且會爲經濟發展增添新動能,推動高質量發展。”在2023年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首場“部長通道”採訪活動上,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如是說。

如何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關係問題,是一道擺在各地面前的必答題。然而,有的地方“做題”做得並不好,甘肅省蘭州新區就在此輪督察中被指“對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認識不深刻,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樹得不牢,法治意識淡薄”“違規上馬化工項目,所轄化工園區污染治理和環境應急設施建設不到位,執法監管缺失”等。

督察發現,2020年至今,蘭州新區未落實產能置換規定,備案批准化工園區上馬5個燒鹼項目,其中備案產能20萬噸/年蘭州何尉項目已建成投產;10萬噸/年甘肅富鵬項目、30萬噸/年甘肅耀望項目正在建設;30萬噸/年蘭州宏牛項目、60萬噸/年濱蘭新材料項目已完成備案。以上項目總產能達150萬噸/年。

水污染問題嚴重,水環境風險突出,是蘭州新區存在的又一個生態環境問題。督察發現,蘭州新區化工園區專精特新化工科技產業園A、C區內產生第一類污染物及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業,均未按分類收集、分質處理的要求建設廢水處理設施。2023年以來,化工園區30餘家企業將未經預處理高濃度有機廢水運至園區污水處理廠,個別企業廢水化學需氧量濃度高達17.9萬毫克/升,遠超園區6500毫克/升的納管標準。

化工園區污水處理廠尾水經蘭州新區北部片區污水入河排污口排入水阜河,後經蔡家河匯入黃河。在線監測數據顯示,2023年8月至11月,對照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水阜河總磷、化學需氧量、氨氮等多種常規污染物出現超標,其中總磷日均值超標32天,最高超標10.6倍;2023年5月至9月,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乙烯等出現超標。

大氣污染物也存在超標排放的問題。督察發現,蘭州新區在線監控平臺共接收化工園區78家企業數據,截至2023年10月,74家仍未與省監控平臺聯網,無法上傳至國家監控平臺。2023年1至11月,蘭州新區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數據顯示,化工園區43家重點企業大氣污染物超標排放,佔廢氣監控企業總數的56%。

無居民海島因圍填海島體滅失

在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對無居民海島的違規開發,也少不了一味看重經濟發展而忽略生態環境保護的問題,其根源也同樣在於監管不力。

海島保護法規定,未經批准利用的無居民海島,應當維持現狀;禁止採石、挖海砂、採伐林木以及進行生產、建設、旅遊等活動。而督察發現,平潭綜合實驗區無居民海島違規開發利用問題多發。

平潭綜合實驗區在未取得海島使用權證情況下,於2015年對大嶼島實施開發。陸續建設基地用房及配套設施等建築物,並配套建設1000噸級碼頭、環島棧道、觀景臺等設施。

而早在2015年,平潭白青豐田相關項目將無居民海島紅柴甕礁、南澳仔島相連,海堤連島改變無居民海島自然屬性。2023年12月17日,督察組現場督察使用無人機拍攝,就發現了南澳仔島存在填海連島行爲。

督察還發現,平潭綜合實驗區大沙嶼2018年違法平整場地10餘畝,地方有關部門跟蹤監管不到位,2020年7月,該島又發生違法採石問題,島嶼生態遭到嚴重破壞。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圍填海行爲嚴重改變島體形態,甚至導致島體滅失。平潭綜合實驗區中樓鄉蘆南村等陸續在無居民海島大結嶼周邊實施圍填海,填海面積3.38公頃。大結嶼已基本被圍填海項目合圍,海島自然岸線完全消失。同時島體還被違法佔用,修建道路、房屋等設施,面積10636平方米。大結嶼島體形態已發生根本性改變,海島自然生境喪失。此外,大結嶼北部圍填海區域還存在露天船舶維修作業點,塑料泡沫等固體廢棄物隨意丟棄,污染環境。督察發現,平潭綜合實驗區的本連嶼、茶仔頭島等5個無居民海島因圍填海而滅失。

平潭綜合實驗區違規組織無居民海島旅遊的現象時有發生,對海島生態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破壞。此外,2018年,平潭綜合實驗區東甲島違規建設了房屋和相關旅遊配套設施,開展旅遊活動。

督察組指出:“平潭綜合實驗區對無居民海島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相關部門監督執法不力,違規開發利用問題突出,海島生態系統面臨嚴重威脅。”

監管責任不落實整改流於形式

在河南省周口市部分地區地下水超採問題突出這一典型案例中,有着“監管責任普遍不落實”的問題。

周口市地下水超採問題,早在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中就已被發現。爲此,河南省整改方案明確,2022年底前建成南水北調擴建工程,實現南水北調水全面替代沈丘縣、西華縣、項城市、市城區地下水源。但督察發現,沈丘縣南水北調擴建工程至今仍未完成。

河南省水利部門在2021年11月就暫停了周口市全域範圍新增取水許可。但督察發現,淮陽區封停自備井工作領導小組2022年6月以“集體決策”的名義要求淮陽區水利局爲河南淮陳酒業公司一眼井深300米的深層承壓地下水取水井違規辦理取水許可證。

沈丘縣周口金絲猴食品公司早在2011年就具備市政供水管網的通水條件,但該公司一直未使用自來水,長期違規取用深層承壓地下水從事生產。“當地有關部門監管形同虛設。”督察還發現,鹿邑縣有14家企事業單位涉及29眼地下水井存在無證非法取水的行爲。

在海南省海口市,督察發現,海口市建築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不力,規劃缺失,監管不嚴,整改流於形式,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問題多發。比如,建築垃圾收集貯存轉運體系建設滯後。海口市及各區未出臺建築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建築垃圾治理體系建設滯後,全市僅依靠臨時收納點進行收集貯存轉運,偷倒建築垃圾現象普遍,2023年1月至11月建築垃圾偷倒亂堆問題多達1275宗。

在青海省,督察發現,海北州一些地方在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整治中,歷史遺留採坑、渣山治理不到位,部門監管存在“寬鬆軟”問題,治理修復問題突出。比如,柴達爾礦、柴達爾先鋒礦於2020年8月再次被納入青海省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範圍,但是剛察縣在2021年4月上報青海省自然資源廳備案的治理方案僅涉及部分渣山治理,對8個露天採坑避而不談。2021年7月,青海省開展生態環境綜合整治驗收工作,驗收工作規則明確提出,驗收條件爲項目已全部竣工、完成全部整治內容。柴達爾礦和柴達爾先鋒礦、祁連纖維材料有限公司沙龍灘石棉加工區在整治任務未完成、整治目標未達到的情況下,順利通過了自查、縣級初驗、州級驗收、交叉檢查組檢查評估、省級考覈驗收、專家組總體驗收和第三方評估等7道關口,並於2022年12月通過銷號,層層把關卻層層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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