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內幕交易案被查。

近日,福建證監局公佈了一則行政處罰。內幕交易當事人張某,是美諾華董事長兼總裁姚某的前妻。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姚某仍以離婚補償款的名義給了張某2500萬元。案涉期間,張某證券賬戶買入諾華股票大部分資金來源於該筆資金。

姚某稱其每月向張某支付約10萬元生活費。案涉期間,張某居住的房產與姚某寧波住所在地理位置上處於同一電梯位,兩住所位於隔壁和對門。2人交流記錄包括“你一買就又竄竄漲上去了”“股票都按照你的意思全喫進去了”等。

張某內幕交易美諾華獲利約1100萬元,被證監局罰沒約3300萬元。

美諾華董事長知悉內幕消息

2019年9月5日,美國默沙東公司(下稱默沙東)子公司英特威國際有限公司(下稱英特威)和美諾華簽訂了《保密協議》,美諾華開始參與英特威採購流程談判。

2020年11月20日,美諾華收到默沙東發送的《戰略合作協議》通用模板郵件,默沙東考慮與美諾華就九種原料藥(“API”)進行合作。公司員工向美諾華董事長兼總裁姚某彙報《戰略合作協議》條款,並表示雙方在合作產品、產能和市場框架方面基本確定。姚某表態讓其繼續加緊推進談判。

2021年3月31日至4月21日,美諾華簽署完畢合同文本後將文件掃描通過郵件發送給默沙東;美諾華於2021年4月21日收到默沙東回籤的雙方戰略合作協議及附件的電子郵件。

2021年4月22日下午股市收盤後,美諾華髮布“關於與默沙東旗下子公司英特威簽訂十年戰略合作協議”的公告

福建證監局認爲,本次戰略合作協議簽訂對美諾華經營業績及未來發展有着重要影響,可能對美諾華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具有重大性,屬於《證券法》第八十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的重大事件。美諾華將本次重要合同訂立列爲內幕信息,2021年4月22日下午股市收盤前該信息未向市場公開,具有未公開性。在未公開前屬於《證券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內幕信息。內幕信息形成時點不晚於2020年11月20日,公開於2021年4月22日下午股市收盤後。

美諾華董事長兼總裁姚某主導參與上述重要合同訂立的談判、決策過程,不晚於2020年11月20日知悉上述內幕信息,屬於《證券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的內幕信息知情人。

董事長前妻內幕交易

張某是美諾華董事長兼總裁姚某中學同學,兩人於2000年7月登記結婚,育有一女姚某某。2002年12月,雙方經法院調解離婚,民事調解書約定:姚某某由姚某撫養至獨立生活;婚前財產歸各人所有,姚某自願補償張某30萬元整。張某與姚某離婚後購買登記有2套共有房產,案涉期間仍處於持有狀態。張某多次以生活費等名義要求姚某支付錢款。姚某稱其每月向張某支付約10萬元生活費。

離婚後近二十年,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姚某仍以離婚補償款的名義由周某代支付張某2500萬元。2021年2月8日至10日期間,張某證券賬戶買入美諾華股票的大部分資金來源於該筆資金。

據悉,2021年1月26日至4月22日期間,張某證券賬戶改變交易習慣,單向集中資金買入美諾華股票,成交量明顯放大,交易異常,累計買入40.57萬股,成交金額1221.78萬元。截至2022年11月8日,累計賣出40.57萬股,盈利1101.28萬元。

案涉期間,爲照顧女兒姚某某(2020年3月15日至2021年9月15日在國內)等原因,2021年1月23日至28日、2021年2月6日至7日期間,張某居住在美諾華全資子公司名下房產,與姚某寧波住所在地理位置上處於同一電梯位,兩住所位於隔壁和對門。

“股票都按照你的意思全喫進去了”

2021年2月7日,張某和謝某微信對話中提到:“老姚說,按現在股價都折給我,讓我自己去買進,不知是真是假”(對話中“老姚”指姚某)。

2021年2月8日,周某向張某杭州銀行賬戶轉入500萬元,張某杭州銀行賬戶向張某存管銀行賬戶轉入500萬元;當日,張某存管銀行賬戶合計轉入其中信證券賬戶374萬元(已扣除轉取6萬元);當日,張某中信證券賬戶買入成交美諾華股票4.91萬股,成交金額146.82萬元。

2021年2月8日中午,謝某和張某微信對話中提到:“你一買就又竄竄漲上去了(對話中”你一買“指張某買入美諾華股票)”。

2021年2月9日,周某向張某杭州銀行賬戶轉入500萬元;當日,張某存管銀行賬戶轉入其中信證券賬戶690萬元;當日,張某證券賬戶合計買入成交美諾華股票10萬股,成交金額約300萬元。

2021年2月10日,周某向張某轉賬500萬元,張某向張某存管銀行賬戶轉入500萬元;當日,張某存管銀行賬戶轉入其中信證券賬戶500萬元;當日,張某證券賬戶買入成交美諾華股票24.56萬股,成交金額約740萬元。

2021年3月12日11:43:00,張某向姚某發送短信,短信內容爲:“要打按揭貸款,股票都按照你的意思全喫進去了,賺到賺不到還得需要靠你提示”“下次股票要風險了不能和女兒說,她一學習,就把這事給忘了”。

2021年3月15日08:34:29,張某向姚某發送短信,短信內容:“買房貸款去年在寧波就和你溝通過……投資點股票,賬戶也就是左手換右手,賺了多和少,你怎樣都好說,可目前的情況你知情的,聽女兒說你在開會,別忘了”。

2021年3月23日23:45:30,張某向姚某發送短信,短信內容:“買房貸款,抵房炒股,賬戶都明擺你面前,股票現在又沒賺,賺到這筆賬還能跑哪兒去,你這樣拖着我,我可是頂不住的”。

證監局認爲,綜上,張某證券賬戶買入美諾華股票的行爲與平時交易習慣明顯不同,集中買入持有美諾華股票行爲和內幕信息相關內容高度吻合,與內幕信息進展高度吻合,買入資金和信息來源與內幕信息知情人姚某相關,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釋。

張某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交易美諾華股票的行爲違反了《證券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所述的內幕交易行爲。

證監局表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張某沒收違法所得約1100萬元,並處以罰款約2200萬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