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消息,又一家企業IPO終止。近日,上交所披露,因南高峯及保薦機構撤回IPO申請,上交所決定終止對南高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滬市主板上市審覈。此前,南高峯因在IPO前連續幾年分紅數億元,且擬募集資金中有3億元用於補充流動性,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前腳鉅額分紅,後腳就向資本市場要錢”,南高峯並非個例。今年以來,未來穿戴、福華化學等企業,均因IPO前鉅額分紅,引發投資者的質疑和不滿,引來監管部門重點問詢,其中不少企業最後以IPO終止收場。

企業借力資本市場融資發展本無可厚非,但如果一邊大額分紅,一邊又向資本市場伸手要錢補流還債,其IPO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就要打個問號了。按理講,企業在IPO前有能力進行鉅額分紅,意味着企業並不差錢,有錢卻不將資金用於補流與還債,反而大手筆分掉,轉頭又想通過資本市場募資,難免讓人懷疑公司IPO的目的,多少有點“把股市當成提款機”的企圖,投資者對其“上市圈錢”的質疑也就不難理解了。

雖然在公司業績向好的情況下,分紅被看作是慷慨回饋股東、彰顯發展信心的一種表現,監管部門也一直倡導上市公司用現金分紅回報投資者,但擬上市公司IPO前的分紅,獲利方主要是公司實控人,大多數資金都流入了這些人的口袋。“自己人”享受分紅的甜頭,而沉重的債務卻由中小投資者來扛,對普通投資者權益的損害顯而易見,與監管部門鼓勵分紅的初衷也背道而馳。

上市前抓緊將公司“家底”瓜分一空,而後又試圖通過IPO來“補血”,如此做法,不僅喫相難看,更有損資本市場功能,擾亂市場投融資秩序。當前急需股市資金“飢渴”的企業不在少數,如何將好鋼用在刀刃上、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一直是資本市場的努力方向。如果上市公司都把好處留給大股東,將問題推給市場,讓普通投資者爲公司債務“買單”,無疑將扭曲資本市場功能,弱化市場資源配置效率,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也就無從談起。

部分擬上市公司突擊鉅額分紅,已引起監管部門關注。近段時間,監管部門加大了對IPO企業大額分紅和募資補流的合理性、必要性的審覈問詢。但要完全杜絕此類行爲的發生,未來有必要對IPO企業上市前分紅行爲進行規範。比如規定企業上市前兩年,每年分紅金額不得超過當年淨利潤的30%;又比如對於突擊鉅額分紅的公司,要嚴令禁止其募資補流與還債等。唯有打好補丁、堵住漏洞,把好IPO入門關,才能真正提升上市公司整體質量,推動建成一個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

公司上市的目的不應該是“圈錢”,而應是藉助資本市場做優做強,進而爲投資者謀利。捨本逐末式的“邊分紅邊融資”,對企業自身形象和信譽是一種損害,最後的結果往往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試問,一家將利潤大頭都給了“自己人”,而不願與普通投資者共享的企業,誰會對其信任?一家有錢卻分掉、轉頭又借錢還債的企業,誰又會對其發展抱有信心?在多家突擊分紅企業IPO被終止的當下,如何平衡好原始股東的合理回報和普通投資者的廣泛利益,如何兼顧好企業短期利益和長遠發展,相信後來者會有更大的智慧。 

原標題:上市前突擊鉅額分紅要不得

編輯:陳豔琦    責編:廖異    審覈:馮飛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