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大連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時任丹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西崗支行副行長的李元全、時任丹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分行行長助理的鄧志剛對丹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分行未嚴格執行內控制度,貸款“三查”不到位,形成案件風險,造成銀行信貸資金損失的違規行爲負有直接管理責任,2名負責人均被責令改正,並處以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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