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上觀新聞

12月8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公開通報第二批5個典型案例。其中,青海省一些地方存在小水電清理整改不嚴不實、生態流量監管流於形式、部分河流連通性受到阻隔等問題被曝光。

官方通報的一些青海小水電無序開發問題觸目驚心:以尕讓河爲例,該河位於青海省海南州貴德縣尕讓鄉,系黃河一級支流,年平均流量不足1立方米/秒。典型案例披露,尕讓鄉約10公里河段內分佈有7座引水式小水電站,平均裝機容量不足150千瓦。由於生態流量泄放不能滿足穩定、足額要求,導致部分河流出現減水脫水現象,部分河流連通性受到阻隔。

督察發現,青海省有關部門和一些地方對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推進遲緩,有的該退出的沒有退出,有的要整改的敷衍應對。早在2022年4月,青海省水利廳、省發改委制定《青海省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實施方案》,要求2023年6月底前完成“一站一策”清理整改方案,但截至督察時,64座列入“退出類”的小水電站中仍有23座沒有完成退出方案。

2023年12月3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俄博圖水電站沒有落實建設過魚設施等要求,但在整改方案中聲稱已嚴格落實。微信公衆號“生態環境部”圖

爲何小水電清理整改如此緩慢?中國環境報、新華社等媒體報道披露了其背後原因。

據中國環境報報道稱,小水電的退出和整改需要大量資金,且生態改造任務重,絕大多數小水電站需要進行生態設施改造。在整治初期,一些電站業主因實施生態泄流影響經濟效益而有牴觸情緒,一些基層幹部在執行政策時可能有畏難情緒,尤其是水電站的退出。

現場覈實時,督察人員來到位於黃河一級支流隆務河的峽口水電站。這個電站由當地水利局招商引資,交由個體經營。當被問及經營現狀,老闆的言語中透露着不滿:“從上游下泄的流量低於當初保證的流量,去年發洪水我們還投入一筆錢進行生態修復,盈利艱難。”

新華社報道提到,督察組認爲,青海省一些地方和小水電經營者對河流生態環境重視不夠,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和主體責任不到位。長此以往,水電開發可能難以成爲當地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的保障,還會帶來一系列生態問題和安全問題。

針對青海省小水電開發亂象,一些督察干部認爲,首先應嚴格排查省內小水電情況,逐個評估,在保障區域用電、飲水、灌溉需求等基礎上,合理確定每個小水電到底應整改還是退出。同時,還需加強河道內生態流量管理、保障河流生態用水需求,完善增殖放流等措施,以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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