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論

大學推進後勤服務社會化,也需保障其公益性。

隨着碩士研究生擴招,部分高校住宿資源緊張的問題愈加凸顯。12月10日,中國新聞網一則“多所高校明確不予安排住宿,是否合理”的報道,再次引發了相關討論。

據報道,近年來,多所高校在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明確,不爲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生提供住宿。例如,北京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校本部)明確,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校不安排住宿。南京大學則明確,2024級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原則上學校不提供校內住宿,學生需自行安排住宿,學校給予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適當的交通補貼。

其實,學校不再給部分碩士研究生提供住宿服務,早在2019年就曾引起社會關注。當年,復旦大學等校就明確不爲專碩生提供校內住宿,會協同相關院系努力拓展校外住宿資源,協助全日制學生以社會化方式解決住宿需求。

從現代大學建設角度看,大學不提供住宿服務,推進後勤服務社會化,是大勢所趨。但這同時也需要社會有相應的配套服務,保障社會化後勤服務方式的公益性。

我國從上世紀90年代起,就在推進大學後勤服務社會化改革,主要舉措就包括由校外企業、機構爲學生提供學生公寓服務,學生住校外公寓,或者自己到校外租房,讓學校專注教育教學。但這一改革隨後遭遇阻力,被質疑影響對學生的寄宿制教育,並加重其經濟負擔。

因此,過去20年來,我國高校主要還是採取由學校爲學生提供集體宿舍的住宿服務方式,只有少數高校引入社會力量,給學生提供了自選校外學生公寓的服務方式。

但如今,由學校提供集體宿舍的服務方式,已越來越不適應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要求。如大學推進學分制教學管理,實行彈性學制,用5年或者6年時間完成本科學業的學生,宿舍怎麼解決?

而隨着我國高校加強研究生培養質量把關,更多研究生延期畢業,解決他們的住宿問題也是一大難題。

另外,近年來,我國不少高校在擴大研究生招生規模,如果必須解決按規定學制畢業的學生住宿,擴招就會受阻,讓專業碩士到校外租房,也是高校應對研究生擴招的現實選擇。

由於到校外租房,費用高於學校提供的集體宿舍,不少專業碩士質疑學校這種做法增加他們的負擔,且是對專業碩士的歧視:同樣是碩士,爲何學術碩士就可以住校內集體宿舍?

因此,解決這一問題,不能簡單地要求專業碩士自行租房,而應該從學生的實際情況出發,爲他們校外租房提供相應的便利。

爲此,學校應與所在地政府、街道、社區合作,爲學生提供校外住宿資源,地方政府要把學生校外租房納入人才廉租房政策給予適當優惠、進行補貼。

學校也要整合校內外住宿資源,面向所有學生,進行一視同仁的申請,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主選擇住校內宿舍還是校外宿舍。而在實行自由申請制基礎上,還應給貧困生優先申請校內住宿的權利。

事實上,在發達國家,也只有少數大學會爲本科生和研究生提供部分申請校內住宿的服務,很多大學的高年級本科生與研究生都在校外租房,這可以讓大學更好地聚焦教育與學術研究。

所以,對於大學不提供住宿服務,不必大驚小怪,而應該重點關注如何實行社會化的住宿方式,才能既有利於學校辦學,又給學生自主選擇權,並對學生盡到基本保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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