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報訊,12月11日,華南城發佈了有關2024年4月到期的9%優先票據,2024年6月到期的9%優先票據,2024年7月到期的9%優先票據,2024年10月到期的9%優先票據及2024年12月到期的9%優先票據的徵求同意、預期時間表及擬議修訂的修改公告。

根據公告內容,華南城表示,在認真考慮持有人就徵求同意提供的反饋後,決定優化徵求同意的條款,包括但不限於:實行強制贖回義務,公司將在2024年1月31日分別贖回每一系列票據在付款日未償還的本金總額的4%;修訂分期償還計劃,在相關分期付款日增加額外的分期償還款項,分別爲每一系列票據在付款日未償還的本金總額的5%;以及將南昌華南城作爲指定的在岸資產。

同時,華南城對徵求同意進行某些修改,即時生效。修改後,提前到期日、早期同意費和末期同意費不再適用於徵求同意,到期日也延長至倫敦時間2023年12月15日下午4時整。

根據徵求同意的條款和條件,華南城稱將於付款日向在延長到期日或之前有效遞交(且未有效撤銷)同意的每位持有人按照每1000美元票據面值支付5美元現金,於激勵費付款日向在延長到期日或之前有效遞交(且未有效撤銷)同意的每位持有人按照每1000美元票據面值支付10美元現金。

華南城在此前的公告中稱,徵求同意的主要目的爲(其中包括):通過延長票據期限及降低票據利率及分期支付票據本金,加強公司的流動資金及現金流量管理;及於2024年7月19日前就11月未支付利息提供豁免,並豁免因該事件而造成的所有過往違約,以爲公司爭取更多時間償還11月未支付利息。華南城強調,公司一直積極尋求融資,並努力產生充足的現金流量以履行公司的財務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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