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不符合PPP新機制民企參與條件的項目有613個,涉及項目投資規模約2994億元,主要分佈在市政、農業林業等領域,地域分佈主要在四川、貴州、湖南、山東、雲南等地。

爲了規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近期國家出臺了PPP 新機制,對PPP模式做出了重大調整,這包括PPP應全部採取特許經營模式實施,聚焦使用者付費項目,不因採用PPP模式額外新增地方財政未來支出責任等。

對於PPP新機制落地執行的不少細節問題,近期清華大學投融資政策研究中心邀請PPP權威人士給出回應。

其中市場最爲關心的問題之一是,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規範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明確,PPP新機制適用於今年2月PPP項目清理覈查前未完成招標採購程序的項目,以及後續新實施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那麼對於2023年2月以來簽約的PPP項目應如何處理?

上述PPP權威人士稱,2023年2月PPP項目清理覈查工作啓動,新的PPP項目推進全面暫停。從嚴格意義上講,今年2月以來至《指導意見》發佈之時(11月8日),不應該有任何新的以PPP、特許經營、BOT、TOT、ROT、BOOT、DBFOT等各種名義實施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對這類未按照新機制要求執行的項目,有關方面應立刻暫停,嚴格按照《指導意見》要求,修改特許經營方案,調整特許經營協議,規範推進實施。

這意味着,今年2月1日至11月8日推出的PPP項目(含特許經營項目)如果不符合PPP新機制相關要求,必須暫停整改。

根據明樹數據,今年2月1日至11月8日中標的PPP項目(主要爲特許經營項目)總計1063個,中標金額超過1.2萬億元。其中,可能不符合PPP新機制民企參與條件的項目有613個,涉及項目投資規模約2994億元,主要分佈在市政、農業林業等領域,地域分佈主要在四川、貴州、湖南、山東、雲南等地。

明樹數據CEO肖光睿告訴第一財經,上述可能不符合PPP新機制的項目,只是針對民企參與條件這一項的判斷,比如《指導意見》明確一些項目應由民營企業獨資或控股,或者應由民營企業股權佔比原則上不低於35%。實際上不符合PPP新機制,需要整改的項目可能會更多。

一位地方政府人士告訴第一財經,當地正按照上述《指導意見》要求,對2月後不符合PPP新機制的相關項目進行整改。具體按照2月底政府和社會資本方是否完成相關合同協議簽署來把握。

目前已經有部分特許經營項目按照PPP新機制進行整改,發佈了相關項目招標終止公告。

比如,根據雲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由於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昆明市第十五水質淨化廠特許經營項目招標終止,主要是此前招標內容將根據上述《指導意見》進行相應調整,符合相關政策後再按程序招標。

當然,一些業內人士對此也有一些疑問。

比如一位PPP業內律師告訴第一財經,一般來說法不溯及既往,在PPP新機制出臺之前,如果相關項目是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推出的,理論上來說也是可以不按照新機制來實施的。權威人士則是從規範PPP角度,官方在2月啓動PPP項目清理覈查,全面叫停了新PPP項目推進。不過從法律上來說,法不溯及過往。

當然,由於PPP新機制對項目採取新老劃斷,對今年2月PPP項目清理覈查前已完成招標採購程序(政府和社會資本簽署正式合作協議或特許經營協議)的項目,視爲存量項目,不適用PPP新機制。

而截至去年底,財政部PPP管理庫項目10346個,投資額超16萬億元。因此大多數PPP存量項目不適用PPP新機制,影響相對較小。

有觀點提出,一些省和直轄市此前已有特許經營管理條例或管理辦法,是否可按照這些文件執行?

上述PPP權威人士稱,要以《指導意見》爲準。《指導意見》是規範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綱領性文件,2023年2月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清理覈查前未完成招標採購程序的項目,以及後續新實施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都必須嚴格遵循。在此之前的涉及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的各類文件,應僅適用於2023年2月PPP清理覈查前已完成招標採購程序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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