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報記者 南深12月9日晚,深交所網站披露,衝擊創業板IPO的益大新材,因公司和保薦人中德證券撤回材料,首發上市審覈終止。益大新材2022年12月22日上市申請獲得受理,在2023年1月和5月分別收到兩輪問詢,公司在4月和6月回覆問詢,隨後在8月收到第三輪問詢,此次公司未再回復,而是選擇撤回,最終倒在了第三輪問詢。

益大新材主營業務是針狀焦的研發、生產、銷售,報告期內(2020至2022年)業績波動較大,淨利潤分別爲-8902.10萬元、1.27億元和1.88億元,毛利率分別爲-7.53%、12.36%和13.9%。公司提示,極端情況下,可能存在上市當年營業利潤較上一年度下滑50%以上甚至上市當年即虧損的風險。問詢來看,公司借道北方信託做委託貸款,曾一度踩雷當代系旗下當代名誠,本金爲8500萬元,截至今年3月末尚有800多萬罰息部分未收回。此外,公司歷史上股權代持涉及多名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事業編制人員、國有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淨利潤、毛利率等波動較大在招股書中,公司自述是一家集研發、生產、銷售高品質針狀焦爲一體的現代化高新技術企業。公司針狀焦產品爲油系針狀焦,包括負極焦、電極焦兩種產品,總產能達19.5萬噸/年。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收入佔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爲99.46%、99.27%和99.43%。其中,針狀焦收入分別爲2.43億元、9.55億元和14.88億元,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分別爲24.73%、49.7%和58.03%。報告期內,公司淨利潤分別爲-8902.10萬元、1.27億元和1.88億元,毛利率分別爲-7.53%、12.36%和13.9%,波動較大。公司稱2018年以來,針狀焦產能呈現增長趨勢,同時2020年下游客戶停工停產,負極材料和石墨電極的出口受到較大影響,導致針狀焦的價格持續下滑,公司2020年出現虧損。公司提示,由於行業與市場風險、經營風險、財務風險、技術及創新風險等風險貫穿公司整個生產經營過程,若上述單一風險因素出現極端情況,或諸多風險同時集中釋放,可能導致公司經營業績下滑,極端情況下,可能存在公司上市當年營業利潤較上一年度下滑50%以上甚至上市當年即虧損的風險。公司此次上市原計劃募集10.47億元,其中6.45億投向新項目,2.8億用來補充流動資金,1.22億用來做研發中心升級項目。

不過,近年來,國內針狀焦產能擴張迅速。至2022年,全球針狀焦產能增長至379萬噸/年,其中中國針狀焦產能272萬噸/年,佔全球產能的71.77%。2022年,國內針狀焦企業總產能較2016年增長677.14%,而國外針狀焦產能較爲穩定。公司在招股書中未解釋募投項目實施後產能及是否可消化等。另外,主要產品針狀焦主要用於新能源電池的負極材料和電弧鍊鋼的石墨電極。2022年第三季度以來,公司針狀焦銷售價格呈下降趨勢,目前電弧爐鍊鋼在我國應用比例仍然較低。2022年,公司境內電極焦銷售收入同比下降33.79%,2022年下半年以來我國石墨電極產量呈下滑趨勢。公司未充分說明國內電極焦業務是否存在持續下滑風險。委託貸款一度踩雷當代系2020年7月,益大新材與北方信託簽署合同,信託資金用於向公司指定的借款人當代明誠發放貸款,當代科技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此前,當代明誠公告顯示,由於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當代明誠已經啓動預重整程序。截至2022年2月末,當代明誠尚未償還北方信託的借款本金爲8500萬元。2022年12月,法院二審判決當代明誠歸還北方信託借款本金8500萬元及相應的利息89.38萬元、罰息63.71萬元並承擔訴訟費用,當代科技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由於截至審計報告出具日,北方信託勝訴可能性較大,且當代科技僅對罰息的計算期間提起上訴;北方信託已凍結當代科技的銀行存款,金額可覆蓋尚未收回的信託產品本金及利息,因此,公司未計提減值準備。爲此,深交所要求公司結合當代明誠的經營情況,說明公司與當代明誠之間是否存在業務合作關係,公司向當代明誠發放貸款的商業合理性;說明除當代明誠外,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委託貸款情形等。公司在問詢回覆中表示,2023年2月,北方信託收到當代科技的款項後向公司支付本金及相應的利息8584.64萬元,以及公司墊付的部分律師費和訴訟費28.73萬元;針對罰息部分(公司未確認資產或收益),2023年3月公司收到北方信託支付的款項95.71萬元,尚有 816.52萬元未收回。2023年3月8日,公司已針對未收回的罰息向當代明誠清算組申報債權。曾存在給公務員代持情況問詢來看,公司歷史上部分被代持人存在公務員身份或事業單位身份不能持股的情形。深交所要求說明結合公司歷史上股權代持的被代持人中存在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國有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等不具備股東適格性的情形,說明相關被代持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行爲是否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是否構成本次發行上市的實質性障礙。公司回覆顯示,歷史上股權代持涉及的被代持人中,屬於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事業編制人員、國有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的被代持人合計6名。其中公務員1人,爲公司所在地濟寧當地鄉鎮公務員,與代持人王繼峯是多年好友,代持解除前通過同創益大間接持有公司0.4萬股;山東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工程師1人,爲非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與代持人王繼峯是多年好友,代持解除前通過同創益大間接持有公司0.5萬股。另外,濟寧當地中學(事業單位)教師1人;濟寧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科員(非公務員,事業編制,不參照公務員管理)1人;濟寧當地醫院(事業單位)護士1人,與代持人劉學鳳或盛春倫爲朋友,代持解除前分別持有公司5萬股、1萬股、0.45萬股股份;濟寧當地國有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1人,代持解除前持有公司1.5萬股股份。

問詢回覆顯示,具有公務員身份的被代持人曾經持有公司股份的行爲違反《公務員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經商、辦企業的決定》的規定,存在因此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等政務處分的風險。但代持期間其僅通過同創益大間接持有公司0.4萬股股份(佔發行人總股本的0.02‰),且有關股份代持已於2022年9月真實有效解除。代持涉及的同創益大出資額(對應公司0.4萬股股份)目前由受讓方(發行人總經理王繼銀)真實持有,權屬清晰。公司稱,“上述情形不影響發行人目前股權結構的清晰穩定性,不構成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的實質性障礙”。編輯:喬伊

審覈:陳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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