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市場監管行政處罰文書網公佈了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江西南昌“鼠頭鴨脖”涉事企業江西中快後勤服務有限公司被罰款1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325.5元,三名責任人朱某某、陶某某、易某某分別被處以去年收入的10倍、9倍、8倍罰款,共計706萬元。

飯菜中的鼠頭。 網絡圖

在處罰決定書中顯示,2023年6月1日,江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佔某在江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第一食堂(以下簡稱:第一食堂)“美卡香滷”檔口所點飯菜中喫出疑似鼠頭的異物;6月8日,學生何某在第一食堂“美食美刻”快餐窗口購買的空心菜中發現一條青蟲;6月13日,學生譚某在第一食堂“老上海餛飩鋪”購買的拌粉內發現一隻黑色的臭蟲。

處罰決定書中稱,江西中快後勤服務有限公司作爲學校食堂的承包方,多次出現經營混有異物的食品的情況,且經網絡傳播,造成大量轉載與評論,引起社會輿情,影響惡劣,造成嚴重危害後果,其行爲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之規定,符合《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的“其他嚴重危害後果的”情形,建議給予從重處罰行政處罰。

經執法人員調查,涉案滷肉飯的貨值金額爲8.5元,違法所得8.5元。涉案空心菜貨值金額爲240元,違法所得237元。涉案拌粉的貨值金額1080元,違法所得1080元。本案貨值金額合計1328.5元,違法所得合計1325.5元。

官方公佈的處罰決定書。 截屏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 項之規定,參照《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四條第六款之規定,並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325.5元;2.罰款人民幣100000元,罰沒款合計101325.5元,上繳國庫。

朱某某、陶某某作爲江西中快後勤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總監,易某某作爲江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食堂一樓運營管理第一責任人,未依法落實企業食品安全責任,對經營的食堂多次出現經營混有異物的食品負有主要責任,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現責令朱某某、陶某某、易某某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爲,並決定作出處罰如下:1.對朱某某處以2022年度從江西中快後勤服務有限公司取得收入284427.42元的10倍罰款,即人民幣2844274.2元,上繳國庫;2.對陶某某處以2022年度從江西中快後勤服務有限公司取得收入231580.98元的8倍罰款,即人民幣1852647.84元,上繳國庫;3.對易某某處以2022年度從江西中快後勤服務有限公司取得收入251540.4元的9倍罰款,即人民幣2263863.6元,共計706萬元。

此前,“鼠頭鴨脖”事件引發廣泛關注,據媒體報道,當地發佈的調查結果顯示,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吊銷涉事食堂食品經營許可證,對涉事企業和法定代表人頂格處罰。

12月15日,上游新聞記者多次撥打了江西中快後勤服務有限公司的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

上游新聞記者 湯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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