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規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加強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管理,更好保障參保人合法權益,近日,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印發了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管理辦法(試行)(醫保發〔202329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是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管理運行的關鍵環節,評估結論是待遇享受和基金支付的重要依據。爲促進統一規範,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在系統梳理試點做法、總結提煉有益經驗的基礎上,研究形成《管理辦法》,明確評估管理工作統一要求,以規範化管理推進試點高質量發展。

《管理辦法》主要對評估機構、評估人員、評估標準、評估流程等作出規定。一是明確對開展評估的機構實行定點管理。採取簽訂評估服務協議方式明確醫保經辦機構和定點評估機構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鼓勵支持發展獨立的評估機構。二是對實施評估的人員明確具體要求。明確評估人員包括評估員和評估專家,規定了兩類評估人員的職責和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提出建立評估人員庫、健全規範化培訓機制等管理措施要求。三是對評估使用的標準作出統一規定。提出國家制定全國統一的失能等級評估標準,統籌地區醫療保障部門統一執行。探索建立評估結果跨部門互認機制。四是對評估遵照的流程予以規範明確。確定評估申請、受理審覈、現場評估、提出結論、公示與送達等5個環節,對每個環節實施作出規範性要求。此外,對其他評估情形、監督管理等作出規定。

規範統一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管理,能夠更好保障參保羣衆公平享受待遇,能夠促進評估工作規範化、科學化,能夠推動相關領域協同發展。下一步,國家醫保局將會同有關部門,跟進《管理辦法》試行情況,總結經驗做法,健全全國統一的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標準體系和管理辦法,爲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打好基礎。

截至目前,全國49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城市參保人數約1.7億人,通過失能等級評估、享受待遇人數累計超20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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