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圆通速递”)发布了公司副总裁进行短线交易的最新情况。

公告称,董事兼副总裁张益忠因操控其子张某杰账户进行短线交易被大连证监局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此外,张益忠于12月15日辞去圆通速递董事及副总裁职务。据圆通速递2022年年报,张益忠1999年8月至2007年担任申通宁波分公司总经理;2008年至2017年6月,先后担任圆通有限副总裁、董事;2016年10月至今担任圆通速递董事兼副总裁。

对于此次案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以下简称“大连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张益忠自2016年10月17日至今,任圆通速递董事兼副总裁,张某杰为张益忠之子。2022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张益忠利用张某杰名下证券账户买卖圆通速递股票,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圆通速递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而在今年8月初,圆通速递发布公告《关于董事直系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称张益忠之子张世杰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加以说明并致歉,并否认了上述交易利用内幕信息谋利。不过,11月23日晚间,圆通再次发布公告,称张益忠涉嫌短线交易“圆通速递”股票,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至此短线交易一案的主角锁定张益忠。

对于该事件的最新结果,圆通对广大投资者致歉,并称本次行政处罚事项系对公司董事个人的处罚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正常。

此次事件同时也暴露出圆通的管理问题。圆通方面就此表示,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持续督促相关人员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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