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圓通速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爲“圓通速遞”)發佈了公司副總裁進行短線交易的最新情況。

公告稱,董事兼副總裁張益忠因操控其子張某傑賬戶進行短線交易被大連證監局給予警告,並處以五十萬元罰款。

此外,張益忠於12月15日辭去圓通速遞董事及副總裁職務。據圓通速遞2022年年報,張益忠1999年8月至2007年擔任申通寧波分公司總經理;2008年至2017年6月,先後擔任圓通有限副總裁、董事;2016年10月至今擔任圓通速遞董事兼副總裁。

對於此次案件,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大連監管局(以下簡稱“大連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張益忠自2016年10月17日至今,任圓通速遞董事兼副總裁,張某傑爲張益忠之子。2022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間,張益忠利用張某傑名下證券賬戶買賣圓通速遞股票,存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圓通速遞股票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所述的違法行爲。

而在今年8月初,圓通速遞發佈公告《關於董事直系親屬短線交易及致歉》,稱張益忠之子張世傑短線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加以說明並致歉,並否認了上述交易利用內幕信息謀利。不過,11月23日晚間,圓通再次發佈公告,稱張益忠涉嫌短線交易“圓通速遞”股票,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至此短線交易一案的主角鎖定張益忠。

對於該事件的最新結果,圓通對廣大投資者致歉,並稱本次行政處罰事項系對公司董事個人的處罰決定,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活動造成重大影響,目前公司經營管理及業務活動正常。

此次事件同時也暴露出圓通的管理問題。圓通方面就此表示,未來,公司將進一步加強培訓宣導,組織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持續督促相關人員規範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爲,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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