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浦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行對以下違法行爲負責:1.超過規定期限或未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撤銷等資料; 2.未經同意查詢企業信貸信息; 3.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4.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爲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警告。

罰單顯示,浦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行被罰78.5萬元;同時,作爲相關負責人,時任浦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行運營管理部負責人的張於被罰款1萬元;時任浦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行零售業務部負責人的宋建國被罰款1.45萬元 ;時任浦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行公司客戶二部總經理的王詠梅被罰款1萬元;時任浦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行公司客戶二部客戶經理的趙威被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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