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王敏  12月20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发布关于收到法院准许公司债权人撤回重整申请的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泛海控股被公司债权人北京狮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王资产”)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或“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泛海控股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后根据泛海控股收到的北京市一中院出具的《决定书》,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经调查发现泛海控股作为上市公司已不具备重整可能并申请北京市一中院终结泛海控股预重整程序,据此,北京市一中院决定:终结泛海控股预重整。

2023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一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准许狮王资产撤回对泛海控股的破产重整申请。

泛海控股表示,上述法院准许撤回重整申请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截至2023年12月2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五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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