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 王敏  12月20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泛海控股”)發佈關於收到法院准許公司債權人撤回重整申請的民事裁定書的公告。

泛海控股被公司債權人北京獅王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獅王資產”)申請重整及預重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市一中院”或“法院”)決定對公司啓動預重整,並指定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擔任泛海控股預重整期間的臨時管理人(以下簡稱“臨時管理人”)。

後根據泛海控股收到的北京市一中院出具的《決定書》,預重整期間,臨時管理人經調查發現泛海控股作爲上市公司已不具備重整可能並申請北京市一中院終結泛海控股預重整程序,據此,北京市一中院決定:終結泛海控股預重整。

2023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一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書》,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准許獅王資產撤回對泛海控股的破產重整申請。

泛海控股表示,上述法院准許撤回重整申請事項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無重大影響。

截至2023年12月20日,公司股票收盤價連續十五個交易日低於1元/股。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2.1條的規定,若公司股票收盤價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低於1元/股,公司股票將被深圳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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