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控制人鄭穆及一致行動人羅鐵威涉嫌欺詐發行證券罪,現已被梅州市檢察院批捕。

據R紫晶1公告,紫晶存儲實際控制人鄭穆及一致行動人羅鐵威涉嫌欺詐發行證券罪,上述二人現羈押在梅州市梅縣區看守所,已被梅州市檢察院批捕。

今年4月21日,紫晶存儲公告稱,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決定書。調查發現,紫晶存儲存在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違法事實。IPO期間通過虛構銷售合同、僞造物流單據和驗收單據入賬、安排資金回款、提前確認收入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利潤,上市後繼續通過前述財務造假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總體來看,該公司2017年至2020年累計虛增營業收入逾7億元,累計虛增利潤超3.7億元。

對於上述違法事實,證監會對紫晶存儲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668.52萬元罰款;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董事長鄭穆等被給予警告,並被分別處以罰款。同時,鄭穆被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公司時任公司總經理鍾國裕等3人也被採取相關市場禁入措施。

同時,上交所依規儘速對紫晶存儲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並同步作出紀律處分決定。

由此,紫晶存儲股票於2023年6月8日進入退市整理期,並於2023年7月7日被上交所終止上市暨摘牌。

除了被行政處罰和強制退市外,紫晶存儲還面臨鉅額投資者索賠。在此情況下,紫晶存儲保薦券商中信建投證券與其他中介機構共同出資設立紫晶存儲事件先行賠付專項基金(下稱“專項基金”),用於先行賠付適格投資者的投資損失,並由投保基金公司擔任專項基 金管理人。該專項基金設立出資規模爲10億元。

根據中信建投公告,在2020年1月31日至2022年2月11日(含)期間買入,且在2022年2月11日仍持有紫晶存儲股票,在2022年2月12日至2022年3月15日(含)之間賣出紫晶存儲股票或在2022年3月15日之前未賣出紫晶存儲股票,扣除證券市場風險因素所致損失後仍存在虧損的投資者,屬於專項基金的賠付對象。

公告顯示,專項基金的賠付資金劃付時間爲2023年7月10日起,適格投資者可在2023年7月14日前對賠付資金的到賬情況進行查詢。

此前,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資本市場“毒瘤”嚴重損害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危及市場秩序和金融安全。證監會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資本市場違法犯罪行爲“零容忍”要求,推動對欺詐發行等違法犯罪行爲實行行政、民事、刑事立體懲處,形成強力震懾。

對於實控人及一致行動人被捕對公司的影響,R紫晶1稱,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可能會涉及實際控制人變更,不確定是否對公司財務造成影響,不存在因本次處罰/處理而被終止掛牌的風險。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