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晚,興源環境(300266)公告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全資子公司存在虛增項目收入及成本等情況,導致公司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興源環境及公司財務總監分別被罰。

興源環境於2023年7月12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2023年7月5日,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1月5日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

時任高管已全部離職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興源環境全資子公司杭州中藝生態環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稱“中藝生態”)於2016年、2017年在長興縣美麗城鎮(標段一、標段二)PPP項目、溫州洞頭區本島海洋生態廊道整治修復工程PPP項目中存在虛增項目收入及成本等情況,導致興源環境2016年至2022年年報財務數據及相關披露存在虛假記載。

其中,2016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9063萬元、虛增利潤總額2202萬元,2017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2.68億元,虛增利潤總額3636.86萬元,同時影響2016年至2022年年報相關資產及負債科目金額,年報資產負債金額存在虛假記載。

浙江證監局決定,對興源環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對公司財務總監孫穎給予警告,並處以80萬元罰款。

該案中僅有財務總監一人被罰,原因特殊。公告顯示,興源環境2016年及2017年時任董監高及其他相關人員已全部離職且超過行政處罰時效。

浙江證監局認爲,興源環境財務總監孫穎,任職期間未對案涉事項保持充分關注,未能保證其簽署的年報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違反了《證券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是信息披露違法行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興源環境過往公告顯示,公司2016年—2017年任職高管均已離職。如公司時任董事長周立武於2018年9月辭職。2016年—2017年擔任過公司董事會祕書的熊文說、樊昌源分別於2016年5月、2018年10月辭任。

公司現任財務總監孫穎則是從2020年10月開始擔任現職,在孫穎之前,興源環境還先後有過4任財務總監。另外,公司總經理等高管變動也較爲頻繁,2016年以來,公司先後更換過5任總經理。

1月3日,興源環境已經公告,收到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關注函。關注函顯示,興源環境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涉嫌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根據《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交易所將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啓動紀律處分程序。

將追討業績承諾補償

對於上述事項,興源環境此前表示,自2023年5月,公司已對上述所涉問題進行了持續梳理及查證。近期,興源環境召開董事會,同意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事項。公司認爲,更正後的財務數據及財務報表能夠更加客觀、準確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不過,會計差錯調整事項牽涉了另一個問題。興源環境此次事項涉及的全資子公司中藝生態,系公司收購而來。2016年2月,興源環境完成了對中藝生態100%股權的收購,並將其納入合併報表範圍。

興源環境與吳劼等7名中藝生態原股東簽訂了《盈利預測補償協議書》,吳劼等7名中藝生態原股東承諾,中藝生態2015年至2017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爲9200萬元、1.15億元、1.44億元,合計3.5億元。

公司對2016年至2017年度會計差錯進行調整後,經初步測算,中藝生態2015年至2017年淨利潤分別爲9437.48萬元、1.11億元、1.36億元,合計3.42億元。

按照《盈利預測補償協議書》約定,中藝生態2016年、2017年兩個年度均未完成業績承諾指標,2015年至2017年的三年業績承諾期未完成業績承諾指標,即吳劼等7名中藝生態原股東需對上市公司進行補償。

興源環境表示,將高度重視業績承諾補償的追討工作,擬安排專門隊伍並聘請專業機構進行研判,切實推動相關工作有效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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