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田志偉 卓庭

  [ 儘管美國再工業化與引導產業鏈重構的過程中加入了逆全球化的思潮,但經濟全球化是不可逆轉的趨勢,本質爲貿易保護的逆全球化不利於貿易自由發展與資源有效配置,威脅全球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因此,我國應繼續擴大對外開放,積極應對貿易摩擦。 ]

自奧巴馬政府以來,美國正式從去工業化階段邁入再工業化進程,以復興美國經濟、優化經濟結構、緩解貿易逆差。從奧巴馬政府、特朗普政府到拜登政府,美國對製造業的支持從廣泛到聚焦,主要針對半導體等高技術製造業。並且,在其再工業化過程中,美國試圖通過回岸生產、近岸外包以及搭建產業鏈聯盟等方式重構全球產業鏈。在此背景下我國的經濟安全與經濟發展會受到一定的衝擊,本文具體分析我國經濟發展安全可能受到的影響並提出相關合理的對策建議。

美國推動再工業化進程與產業鏈重構

(一)美國再工業化進程

2008年金融危機後,奧巴馬政府意圖通過重振製造業以恢復美國經濟並優化經濟結構。2009~2010年先後出臺了《重振美國製造業框架》《製造業促進法案》,預示着美國正式邁入再工業化進程。特朗普政府進一步推進美國的再工業化進程:通過大規模減稅以增加企業利潤,促進企業增加投資;利用關稅政策等實行貿易保護,以期扭轉美國貿易逆差;推出《美國國家能源計劃》,以求能源自給自足。

拜登政府繼續推出再工業化措施並試圖重構全球產業鏈:首先,不同於前期對製造業較爲廣泛的支持政策,拜登政府時期的製造業支持政策更有針對性,主要面向高新技術產業,通過《通脹削減法案》《芯片法案》等相關法案利用政府補貼、稅收優惠等方式支持新能源汽車、半導體等高新技術製造業,通過《基礎法案》利用政府採購支持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其次,對於紡織、原材料加工等低端製造業,拜登政府通過關稅政策等方式轉移到近岸或盟友國家生產以改變產業鏈結構。

(二)美國重構產業鏈

與此同時,美國政府通過其再工業化進程中的一系列舉措企圖引導全球的產業鏈重構。首先,通過稅收優惠、財政補貼等政策吸引離岸製造業入駐美國,復興製造業的同時建造美國本土供應鏈,以緩解美國貿易逆差。其次,將美國本土內無法進行或進行成本太高的生產活動實現近岸外包,即將生產活動從美國的競爭對手轉移到美國近岸國家或盟友國家,並分散進口地以降低進口集中度,提高產業鏈安全性。最後,打造產業鏈聯盟,加強產業鏈聯盟的合作,在產業鏈聯盟中構建完整的產業鏈供應鏈,以期重構全球產業鏈。

影響我國經濟發展安全

(一)影響我國高端製造業發展

美國再工業化進程可能會阻礙我國高端製造業的發展。首先,美國鼓勵高技術企業或是高技術生產環節向美國轉移,阻止中國企業學習先進技術,增加我國企業自主研發的壓力。並且,美國呼籲減少向中國購買相關材料或產品,以威脅中國高端製造業的發展。其次,美國的再工業化進程以及對產業鏈重構的引導不利於外商對我國高端製造業的投資。美國政策的限制、國際投資環境的變化以及我國高端製造業尚未成熟等原因可能會減少外商投資尤其是技術投資我國高端製造業,加重我國高端製造業發展的技術壓力,阻礙產業升級的進程。最後,美國支持高技術行業如能源、半導體等高端製造業的本土發展,以逆全球化的方式加劇國際產業競爭,增加了中國國內高端產業轉移的風險,使得國內產業升級的難度增加。

(二)加速我國中低端製造業轉移

美國分散本國供應商可能會導致我國中低端製造業向外轉移。一方面,美國將無法轉移到本土或轉移到本土沒有比較優勢的供應鏈轉移到美國近岸或盟友國家,迫使我國部分中低端產業向外轉移,同時影響轉移產業的上下游,威脅產業鏈供應鏈的安全性。另一方面,產業的轉移侵蝕了我國的稅源,不利於我國稅收收入的徵收,從而加重財政壓力,影響我國公共服務的提供以及宏觀調控的進行。

(三)威脅我國產業鏈安全性

美國引導產業鏈重構可能會危害我國產業鏈的安全性。美國通過將高端製造業遷回本國、近岸外包等方式分散貿易伙伴以及構建半導體等“去中國化”科技產業鏈聯盟等措施影響我國的產業體系。一方面,我國的高端製造業不僅存在外遷壓力,還受到美國等相關國家技術出口限制的壓力,技術學習以及創新活動較爲艱難,產業鏈上游受到擠壓。另一方面,位於產業鏈下游的加工製造業等,受到東南亞國家、拉美國家的勞動力等生產要素成本的競爭壓力,在美國重構產業鏈的引導下加速了我國中低端製造業的轉移。我國的產業鏈上下游受到雙重壓力。

(四)影響我國跨國產業合作

美國搭建產業鏈聯盟可能會影響我國產業的國際合作。美國爲引導構建“去中國化”的產業鏈體系,加強與產業鏈盟友國家的合作,減少對中國的投資與支持,同時聯合盟友國家對中國脫鉤,阻礙產業鏈供應鏈的全球合作。美國通過構建“去中國化”的產業鏈佈局限制我國產業的跨國合作,不僅阻礙我國的全球化進程,影響我國的進出口貿易、投資等經濟活動,也影響產業發展的環境,不利於我國產業的優化升級。

對策建議

(一)強調研發費用增量,提升製造業研發強度

首先,將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逐漸轉向研發增量稅收抵免政策。我國目前鼓勵提高研發投入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與研發費用總量掛鉤,並且由於激勵的邊際遞減作用的存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力度的提升對於研發投入增長的促進作用可能會減弱。因此,將對企業研發投入端的稅收激勵由與研發投入總量掛鉤轉爲與研發投入增量掛鉤,使得扶持資源向研發投入增速較快的企業傾斜。並且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作爲稅基式優惠會受到企業所得稅率的影響,研發增量稅收抵免作爲稅額式優惠使企業有更直接的優惠感受。其次,對不同類型的研發投入增量給予不同程度的激勵,其中,對基礎研究投入等高質量研發投入增量給予更高程度的激勵。

(二)完善專利盒制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首先,構建並完善我國的專利盒制度,創造一套完整的專利質量評價體系,對於不同質量的專利,根據專利或利用專利生產產品的市場化情況,給予不同的稅收激勵,推動高質量科技成果的轉化。其次,健全科技創新服務體系,培育並發展專利服務機構與科技創新平臺,培養知識產權專業代理人員,提高科技創新服務能力,吸引國內外專利在我國註冊。最後,主動融入全球創新網絡,通過搭建國際科技合作載體吸引國外科研機構、高校、跨國企業等在我國設立研發機構,並促進產學研合作推動創新活動發展,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效率。

(三)培養高質量人才,展現人才紅利

首先,建立專業的人才培養機制,全方位培養高質量人才,尤其針對科技創新人才的培養,不斷壯大人才規模,充分將人才能力轉化爲人才紅利,提升科技水平的同時促進產業升級與經濟發展。其次,改善教育環境與就業環境,完善教育體系、競爭體系以及選拔體系等,使得所有公民都能公平地接受教育,參與選拔,不僅有利於提高全民素質,也能夠充分地挖掘人才。最後,積極吸引海外人才,利用相關人才引進政策引進緊缺人才,多途徑獲取高端人才,促進中國發展。

(四)重視綠色發展,促進產業升級

首先,通過稅收優惠、財政補貼等方式鼓勵企業通過技術創新、技術模仿或引進等方式促進新材料、新能源等新興產業的發展,進一步推動我國產業優化升級,減少對傳統能源的依賴。其次,鼓勵企業綠色生產,如建立綠色功能工廠評價體系,並按相關標準對符合條件的工廠給予財政補貼,進一步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節約能源,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五)完善金融體系,支撐製造業發展

首先,利用信貸政策引導製造業升級發展,鼓勵企業進行科技創新,促進高端製造業以及新興產業的發展。其次,爲企業提供優質金融服務,擴大金融服務的覆蓋面,並加大對相關企業的支持力度,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成本高等問題。最後,可以發展科創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緩解高技術製造業發展過程中的金融風險,但需要注意的是,要防止我國製造業走向過度金融化,防範“脫實向虛”的陷阱。

(六)培育國內企業,擴大中國市場

一方面,建設全國統一市場,建立信息共享平臺,打通產業鏈各環節交易盲點,降低社會交易成本和流通成本,促進貿易健康發展與循環,改善產業發展的市場環境,提高產業鏈的安全性。另一方面,積極培育國內企業,利用財稅政策等鼓勵企業進行研發創新活動,發揮研發企業的創新溢出效應,提高自身以及技術模仿型企業的技術水平與生產能力;支持國內頭部企業積極參與國際產業合作,提高在關鍵技術領域的話語權,強化中國企業在全球產業鏈中的地位。

(七)擴大對外開放,積極應對貿易摩擦

儘管美國再工業化與引導產業鏈重構的過程中加入了逆全球化的思潮,但經濟全球化是不可逆轉的趨勢,本質爲貿易保護的逆全球化不利於貿易自由發展與資源有效配置,威脅全球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因此,我國應繼續擴大對外開放,積極應對貿易摩擦。一方面,我國應通過“一帶一路”倡議等加強與其他國家的貿易伙伴關係,擴大我國製造業的貿易市場,避免我國對美國市場的過度依賴,優化我國的產業鏈佈局,不僅能將我國國內過剩的產能向外轉移,也能夠優化資源配置。另一方面,推動我國製造業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優化國內營商環境、制定財稅優惠政策,並建立公平的競爭體系減少對外商的准入限制,以吸引外商投資,引進先進技術;鼓勵中國有競爭力的企業走出去,與此同時對不公平的貿易對待進行應對指導,幫助我國製造業健康發展。

(田志偉繫上海財經大學中國式現代化研究院特聘研究員,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副院長、研究員;卓庭繫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兼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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