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亚集团(00458)发布公告,于2024年1月15日,买方(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POLATO先生及目标公司订立购股权协议,卖方同意以授出价为代价,向买方授出购股权,而买方可全权酌情行使购股权以按购买代价购买购股权股份。倘购股权获买方行使,则已支付的授出价将用作构成部分购买代价的付款。购股权股份将相当于目标公司已发行公司股本的45%股权,其中包括(1)由Lorenzo OSTI先生合法及实益拥有的目标公司已发行公司股本的22.5%及(2)由Agata OSTI女士合法及实益拥有的目标公司已发行公司股本的22.5%。

以授出价68.7万欧元为代价,且该代价已于购股权协议日期由买方向卖方平均支付的情况下,卖方已向买方授出购股权。倘及于根据购股权协议行使购股权后,买卖购股权股份的总代价将合共为343.5万欧元。

据悉,目标公司为MO IP Srl,主要从事持有若干有关MASSIMO OSTI品牌的知识产权,涵盖若干商标及域名,包括(但不限于)“MASSIMO OSTI”及“MASSIMO OSTI ARCHIVE”商标,而该等商标已根据经营权协议授权予Tristate InternationalSA。除上文所述者外,目标公司并无经营其他主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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