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亞集團(00458)發佈公告,於2024年1月15日,買方(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與賣方、POLATO先生及目標公司訂立購股權協議,賣方同意以授出價爲代價,向買方授出購股權,而買方可全權酌情行使購股權以按購買代價購買購股權股份。倘購股權獲買方行使,則已支付的授出價將用作構成部分購買代價的付款。購股權股份將相當於目標公司已發行公司股本的45%股權,其中包括(1)由Lorenzo OSTI先生合法及實益擁有的目標公司已發行公司股本的22.5%及(2)由Agata OSTI女士合法及實益擁有的目標公司已發行公司股本的22.5%。

以授出價68.7萬歐元爲代價,且該代價已於購股權協議日期由買方向賣方平均支付的情況下,賣方已向買方授出購股權。倘及於根據購股權協議行使購股權後,買賣購股權股份的總代價將合共爲343.5萬歐元。

據悉,目標公司爲MO IP Srl,主要從事持有若干有關MASSIMO OSTI品牌的知識產權,涵蓋若干商標及域名,包括(但不限於)“MASSIMO OSTI”及“MASSIMO OSTI ARCHIVE”商標,而該等商標已根據經營權協議授權予Tristate InternationalSA。除上文所述者外,目標公司並無經營其他主要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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