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備受關注的“唐山燒烤店打人案”,有了最新進展:

據河北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披露,該案保護傘——唐山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路北分局原局長馬愛軍,因犯徇私枉法罪、受賄罪,已被該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

1月21日,在廊坊市廣陽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廣陽區人民法院代院長王沛恆向大會作出工作報告。

回顧2023年工作之時,報告提及,審結涉惡案件3件8人。對“唐山燒烤店打人案”保護傘、唐山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路北分局原局長馬愛軍,以徇私枉法罪、受賄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

2022年6月,網友發帖稱唐山機場路一家燒烤店多人起衝突,疑因男子酒後搭訕女子,後多人對女子進行毆打。此事一經曝光,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同年8月,河北省人民檢察院發佈關於陳繼志等涉嫌惡勢力組織違法犯罪案件審查起訴情況的通報。

此外,河北紀檢監察機關對15名相關人員立案審查調查,其中對唐山市路北區副區長、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長馬愛軍等8名公職人員採取留置措施。

公開報道顯示,馬愛軍出生於1966年8月,長期在公安系統工作,曾任唐山市豐潤區公安分局局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等職,2018年8月任路北區副區長、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長。

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2022年9月13日至15日,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陳繼志等惡勢力組織違法犯罪一案。

陳繼志最終因犯尋釁滋事罪、搶劫罪、聚衆鬥毆罪、開設賭場罪等,數罪併罰,一審獲刑24年,並處罰金32萬元。

[編者注:案件回顧]

“唐山燒烤店打人案”一審公開宣判:主犯陳繼志被判有期徒刑24年  

央視還原唐山某燒烤店打人案偵辦經過,警方訊問陳某志現場視頻首次公開 

唐山燒烤店打人案28人被公訴、8名保護傘被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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