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振兴

1月23日,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玛”)因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万元。

不仅如此,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网显示,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中山分店因销售不合格食品,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罚款1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90元,而且对相关责任人陶敏罚款1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天眼查上,沃尔玛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的信息就达4条,处罚事由包括,食品违法行为和计量违法行为。

不仅如此,沃尔玛部分店面被处罚多次,可谓“屡禁不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显示,2023年8月发布的一份名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经营主体名单》上,沃尔玛两家店面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华侨城分店和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重庆松青路分店赫然在列。前一家店行政处罚次数达14次,后一家店被处罚的次数达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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