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於垚峯    每經編輯 楊夏    

合盛硅業(SH603260,股價48.91元,市值578.22億元)原總經理之妻舉報董事長又有續集了。

1月26日,合盛硅業原總經理方紅承妻子孫麗辰再次公開發文(以下簡稱舉報信),實名舉報合盛硅業董事長羅立國存在僞造公文、隱瞞危廢處置和欺詐上市等問題。

舉報信稱,合盛硅業2011年、2012年存在虛假申報房產稅所涉房產原值的情況,嘉興市地方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於2015年11月9日作出《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浙嘉地稅稽罰[2015]95號),對合盛硅業作出了行政處罰。

方紅承家屬表示,爲了讓合盛硅業順利上市,公司董事長羅立國涉嫌僞造國家行政機關公文印章,騙取了證監會的審批覈查。另外,合盛硅業上市之時,還存在大量未批先建的項目,存在大量安全隱患,而這些隱患並未依法披露。

針對上述舉報事項,1月26日上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合盛硅業董事長羅立國、董祕張雅聰,但二人均未接聽電話。記者向羅立國發採訪信息,截至發稿時,未獲回覆。公司證券部工作人員則向記者表示,已經注意到上述舉報內容,相關回應以公司官方渠道的回覆爲準。嘉興市稅務局方面則表示,由於稅務部門發生了機構改革,他們還在覈查。

此外,記者從方紅承家屬處獲悉,方紅承涉嫌受賄案將於1月29日~2月2日在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開庭。

合盛硅業通過控股子公司合盛新材佈局第三代半導體產業的研發與製造。圖爲2023年8月30日,上海國際電力元件、可再生能源管理展覽會上的合盛新材展臺 視覺中國

真假“情況說明”

方紅承家屬在舉報信中表示,合盛硅業2011年、2012年存在虛假申報房產稅所涉房產原值的情況,嘉興市地方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於2015年11月9日作出《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浙嘉地稅稽罰[2015]95號),對合盛硅業作出了行政處罰。

該行政處罰未在合盛硅業的上市材料中予以披露。2017年7月18日,合盛硅業上市遭遇證監會暫緩表決。此後雖然過會,但是仍然在發審會上被問及股權轉讓是否存在利益輸送,以及被媒體覈查發現合盛硅業還存在報告期內未披露行政處罰事項等多個問題。

舉報信稱,就此,證監會要求合盛硅業回覆媒體覈查。針對證監會的要求,保薦人中信證券的合盛(硅業)IPO(首次公開募股)項目負責人和發行人律師提出,要撤銷此行政處罰,才能發表覈查意見。爲此,中介機構要求合盛硅業必須要想辦法溝通協調嘉興市地方稅務部門,撤銷該起行政處罰。

但是,經過時任總經理方紅承等人的溝通,嘉興市稅務部門認爲,只能出具文件,說明該行政處罰不屬於“重大稅務行政處罰”,但是不能撤銷該行政處罰。此後,嘉興市稅務部門出具了落款時間爲2017年9月22日的《關於合盛硅業股份有限公司有關情況的說明》(以下也稱“真的情況說明”)。

舉報信稱,該“真的情況說明”出具後,經保薦機構和律師閱看,仍然認爲該說明不能滿足要求。一天之後,時任合盛硅業董祕突然在合盛硅業上市籌備工作小組的微信羣裏,發了一張人爲僞造的公文,也即“假的情況說明”,該說明與“真的情況說明”在前半部分內容完全一致,但是結尾部分,謊稱該行政處罰“已決定撤銷”,落款時間亦爲編造的2015年12月17日,公章等亦爲人爲造假,一看便知。

舉報信表示,據此,發行人律師也就該僞造的《情況說明》,發表了所謂的“覈查意見”,覈查意見當中均稱對該處罰進行了複議且稅務部門撤銷了該處罰。隨後,通過僞造國家行政機關公文印章的方式,合盛硅業瞞天過海,騙取了證監會的審批覈查。

1月26日下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國家稅務總局嘉興市稅務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他們也注意到了方紅承家屬的舉報,舉報中涉及到合盛硅業被嘉興市地稅行政處罰的事項,由於稅務部門發生了機構改革,他們還在覈查。

對舉報信中關於合盛硅業被行政處罰的內容,上述工作人員稱,對舉報方的解讀和主觀的表述,他們是存疑的。

“未如實披露危廢情況”

方紅承家屬在舉報信中稱,低沸物作爲合盛硅業生產的有機硅的必然產物,約佔有機硅單體產量的1%~1.5%。因其沸點低、閃點低,易燃易爆、有腐蝕性等特點。2011年之前,合盛嘉興工廠的低沸物是在廢水池中違規處理,之後由於產能擴大,環保監管趨嚴,若繼續這樣違規處理,無法滿足生產,爲了防止低沸漲庫,合盛硅業未經安全、環保等審批,私自上馬低沸水解裝置,違法生產低沸水解油,一直生產到2023年。長達十餘年的時間裏,該生產均未獲得安全、環保部門的審批。

合盛硅業《招股說明書》披露,低沸物作爲副產品嚴格執行了外售的規定,而事實上,在羅立國等人授意下,合盛硅業的低沸物並未作爲危廢進行處置,而是私自上馬了水解裝置,通過水解,將其加工爲“水解油”,並安排方紅承的弟弟方紅興將水解油運走以確保合盛硅業生產。

方紅承家屬稱,早在2012年前後,羅立國即提出讓方紅承的弟弟方紅興一個人做“水解油”,並特別對方紅承說:“你弟弟物流沒做,讓他把‘水解油’的事做好,可以賺錢。”但同時,羅立國提出兩個條件:1、無論質量好壞都要及時拉走,不能影響合盛生產;2、在儲運、使用“水解油”的過程中,萬一出現安全環保等問題,“要想辦法自己處理,儘量不要影響合盛”。後來在上市過程中,爲了規避合盛的風險,羅立國再一次強調了這方面的要求。

方紅興按照羅立國的要求,將水解油拉走,化解了合盛硅業的風險、確保了公司的上市。

方紅承家屬稱,2023年12月8日,針對上交所對合盛硅業發出的監管工作函,合盛硅業發佈的《回覆公告》中稱公司的確是在生產危險化學品“水解油”,且承認“經公司自查及初步測算,‘水解油’相關業務收入佔公司營業收入不足0.5%”。“這充分印證了我方舉報內容的真實性。但是,合盛硅業在回覆當中,隱瞞自2012年起即長年非法生產處置危廢物的事實真相,即未直接正面回答監管部門的提問,也即未回答‘是否涉嫌安全生產違法行爲、是否符合環境保護相關要求’。”

“存在大量安全隱患”

方紅承家屬還舉報合盛硅業存在大量未批先建的項目,存在大量安全隱患,而這些隱患並未依法披露。

其一,《招股說明書》(P127)披露的合盛硅業有機硅單體涉及產能和實際不符,披露的一、二期設計產能均爲10萬噸/年,實際上的設計產能、安全環保批覆的產能一、二期均爲6萬噸/年,作爲危險化學品生產且有重大危險源的裝置,連續多年的嚴重超批覆產能生產,有重大的安全環保隱患(該工廠曾在2020年應急管理部組織的有機硅行業專項檢查中被要求停產整頓),目前該裝置的超批覆生產已被監管部門立案。

其二,《招股說明書》(P286)中,西部合盛的主要廢氣、廢水、固廢及其處理設施的相關表中,都沒有表述對合盛工業硅產生至關重要、生產規模很大、生產現場環境惡劣、污染物排放量較大的石墨電極生產裝置及其附屬的煤氣發生器裝置的廢氣、廢水和固廢情況。這些污染嚴重的裝置批建不符,至今仍在運行。

其三,《招股說明書》(P292)當中,瀘州合盛的主要固廢及其處理設施情況表中表述的副產品“低沸物”“外售”“嚴格執行”與實際情況完全不符。實際情況是瀘州合盛的環評中將“低沸物”定性爲危險廢物,要求焚燒處理,而實際上是將“低沸物”通過非法搭建的裝置將低沸物轉化爲“水解油”非法外售,直到2023年10月被四川省應急廳突擊檢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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