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宇輝再成輿論關注焦點,“與輝同行”旗下主播被指控文案抄襲。

“董宇輝主管的與輝同行直播間不是局部抄襲,是大規模抄襲。”1月29日,在抖音擁有超235萬粉絲的知識博主“楊藩講藝術”(以下簡稱“楊藩”)在抖音公開喊話,稱“與輝同行”涉嫌抄襲自己原創文案,“內容重合度達到90%,在賣貨時候商用,還做成切片播放,這不是抄襲是什麼?”

此前1月28日,楊藩就曾在抖音直播中提到,董宇輝直播間抄襲自己文案。此後輿論逐步發酵,在29日的視頻中,楊藩表示,自己被大量董宇輝粉絲私信諷刺和辱罵,“難道你們人多,做了壞事就是對的嗎?”

“我只是一個藝術類的小衆博主,卻被捲入粉絲之間的輿論暴力,不少人罵我的詞太難聽,我都說不出口。”1月31日,楊藩在接受澎湃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抄襲這件事,我期待雙方可以共同接觸,(董宇輝)那邊可以打電話給我一個解釋,希望能有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

“我現在希望這一切都能停止,不想佔用太多外界關注。”楊藩告訴澎湃新聞。

當天早些時候,楊藩曾表示,自己的抖音賬號在當天開播後就遭到封禁。不過,截至發稿,“楊藩講藝術”賬號已經可以重新打開。楊藩本人向記者透露稱,經過和抖音平臺方面的溝通,抖音已經解封了自己的個人賬號,但對於具體封禁原因,不便透露。

對於這番爭議,澎湃新聞記者向東方甄選和與輝同行方面問詢,截至發稿尚無回應。

爭議文案來源何處?博主:閱讀相關書籍後個人創作

涉及抄襲爭議的具體視頻,爲“與輝同行”主播董董講解米開朗基羅的相關視頻。

楊藩在抖音公開列舉三段與輝同行主播董董解說米開朗基羅時,與自己早年間介紹米開朗基羅視頻的相似之處。

他表示,董董在內容、架構、用語與自己視頻幾乎一模一樣,而自己通過查找十多個文獻才整理出相關文案。另外,董董在直播間向網友展示的法烏努斯雕塑圖片,也是從自己的視頻中截的圖。

對於爭議文案的具體創作過程,楊帆告訴澎湃新聞,文案是他閱讀十餘本文獻著作後個人原創撰寫,他向記者展示了包括《新編劍橋世界近代史》《西方藝術通史》《歐洲近代藝術精神的起源》《中世紀和文藝復興研究》《劍橋藝術史》等十餘本文獻引用來源。

“文案的具體邏輯結構和內容都是我的創意。舉個例子,紅學家出版《紅樓夢》的研究著作,要參考《紅樓夢》原著,《明朝那些事兒》是當年明月寫的,但《明史》是他參考的。”楊藩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也有網友質疑,楊藩的文案並非由本人創作,而是抄襲央視曾經播出的節目。對此,楊藩向記者回應,只是在視頻中引用了央視曾經播出的一些紀錄片畫面,文案均爲個人創作。

此外,楊藩稱,涉及到米開朗基羅文案相關視頻,全部都是公益屬性,沒有謀取任何商業利益。

不過,澎湃新聞記者發現,楊藩早已入局直播帶貨,旗下已有直播團隊,在他抖音號的商品櫥窗中有近300件商品。截至發稿,楊藩正在直播帶貨,但點贊數和流量數據並不突出。

公開資料顯示,楊藩爲美術學博士,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現任某高校講師。對於楊藩的說法是否屬實,與輝同行方面並未給出回應。

“與輝同行”究竟是否涉及侵權?

對於楊藩的文案是否由本人創作,如今已難以考證。外界關注的焦點是,如果真如楊藩所說,那與輝同行究竟是否涉及侵權?

對此,不同法律界專家看法不一。

“這些文案本質上屬於文字作品,首先要比對董宇輝直播間使用的文案是否與楊某的文案構成實質性相似,比對過程類似於論文的查重,重合度越高被認定爲侵權的可能性越大。”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夏海龍告訴澎湃新聞記者。

此外,要看楊某對其主張的文案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權,司法實踐中,如果在楊某文案公開發表之前並不存在與之類似的作品,被告也沒有其他證據的情況下,就可以認定楊某爲原作的著作權人。這種情況下,如果董宇輝直播間的文案與楊某文案的重合度高達90%,可以認爲侵害了楊某的著作權。

上海市滙業律師事務所律師朱丹寧則告訴澎湃新聞,受著作權保護的客體必須是具有獨創性的作品。在判斷是否構成著作權侵權時,需要比對被控侵權視頻與原創視頻中的獨創部分。

“如果楊藩在整理米開朗基羅的信息並經過一定的創作後,其視頻腳本展現出一定的創造性,而董宇輝團隊主播直接複製楊藩在介紹米開朗基羅的視頻腳本中具有獨創性的部分,那麼就可能涉及到著作權侵權。”朱丹寧表示,如果董宇輝團隊主播僅僅只是參考楊藩視頻中關於米開朗基羅的生平經歷、人物關係等公有信息,然後用自己的語言進行講述,難以認定董宇輝團隊主播構成著作權侵權或抄襲。

“是否構成侵權與抄襲,需要考慮是否具有實質相似性,而不是單純進行重合率對比。如果兩者在表現形式方面具有實質相似性,董宇輝團隊主播文案涉嫌構成著作權侵權行爲,否則一般不構成侵權與抄襲行爲。”華東政法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翟巍告訴記者。

如果相關文案並非楊藩本人創作,那董宇輝直播間是否侵權?夏海龍表示,即便這些文案並非楊某創作而是另有其人,只要董宇輝直播間未獲授權,就屬於侵權行爲。

在新媒體時代,如何面對類似的版權爭議,如何界定侵權?朱丹寧告訴記者,在直播平臺上,無論主播是即興表演,還是對事先準備好的文案進行內容輸出,如果主播輸出的內容與他人已發表的具有獨創性的作品(無論是文字作品還是視聽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均可能被視爲著作權侵權。

“如果主播使用他人作品符合《著作權法》中規定的合理使用的範圍,例如爲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則不被認爲構成著作權侵權。”朱丹寧稱。

博主喊話與輝同行:希望能直面爭議,加深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涉事主播董董曾在楊藩直播間下方道歉稱,稱自己大學時期一直在看博主的視頻,非常尊重該博主的創作,因平臺規則纔沒有提到博主,以後如果使用會提前告知。但目前這條留言已經消失不見。

“我沒有刪除過董董的道歉留言。”對於網傳楊藩將董董道歉言論刪除一事,他告訴澎湃新聞記者,“那個視頻下方有幾千條留言,不可能特地將他的留言找出並刪除。他只是個孩子,還不成熟,這個事情應該由公司出面解決,他想通過個人渠道來解決,但是沒有解決好。”楊藩稱,董董所說的“使用(文案)會提前告知”這樣的說法,並沒有解決這個事情的根本問題,也很難把事態完全平息掉。

楊藩還提到,董董還觀看了自己直播,並且給自己刷了500元禮物,“試圖打發自己”,這讓他很難接受。

談到是否希望東方甄選CEO俞敏洪出來表態,楊藩表示,“不需要,此事和他沒有關係。”

他喊話與輝同行稱,希望能直面爭議,未來繼續加深合作,“我不希望這件事的輿論影響再擴大了,只是希望能要一個解釋。我認識一些北京的孤兒院,希望能給他們捐贈一些美育類的圖書,都要過年了,希望大家可以一起合作來幫助這些孩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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