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見習記者肖瀟 記者鄭雪 北京報道

1月末,商業巨頭之間波瀾再起,風起音樂版權。涉事雙方,一方是旗下有泰勒·斯威夫特等藝人的環球音樂集團,另一方是社交媒體巨頭TikTok。

美東時間1月30日,環球音樂發佈一篇《爲什麼我們必須叫停TikTok》的公開信,表示雙方在版權報酬、AI生成內容版權、針對藝術家的仇恨言論三個關鍵問題上未能達成一致,1月31日合同到期後,將暫停與TikTok合作。

TikTok立即回應稱,環球音樂將自己的貪婪置於藝術家和詞曲作者的利益之上。並表示TikTok 已經能夠與其他所有唱片公司和出版商達成“藝術家優先”協議。

記者2月1日在TikTok和抖音實測,相關歌手的歌曲已經在兩個平臺消失,一部分此前發佈的視頻遭到下架處理。

2021年,環球音樂宣佈從Triller(當時TikTok 的潛在競爭對手)撤下相關歌曲。隨後不久,便宣佈與TikTok達成全球協議,以加強現有公司關係,促進創新發展。三年之後,相同的情況再次上演。

覆盤環球音樂和TikTok過去三年的合作,版權利益分成猶如一根魚刺,橫亙全程。此外,人工智能快速發展下如何平衡各方利益,也爲雙方未來合作蒙上了一層迷霧。

不滿商業回報低,波及國內業務

環球音樂是全球三大唱片公司之一,公司2021年年報披露,其版權代理業務管理了近400萬首歌曲,擁有泰勒·斯威夫特、賈斯汀·比伯、比莉·艾利什、肯德里克·拉馬爾等多位知名歌手的歌曲音樂版權。

顯然,環球音樂和TikTok的合作並不順利。環球音樂最新發布的公開信表示,TikTok 提議向其藝術家和詞曲作者支付的費用,只是類似情況下主要社交平臺支付費用的一小部分,這一費用“遠低於之前交易的交易,遠低於公平市場價值。”

費用有多微薄?環球音樂表示,來自TikTok的費用只佔公司總收入的 1% 左右。環球音樂的2022年年度總營收爲103.4億歐元,以此計算,TikTok支出了1億歐元左右(摺合約7億人民幣)。而流媒體是環球音樂的最大營收來源,2022年訂閱類流媒體一共爲環球音樂貢獻了約39億歐元。

目前TikTok沒有公開披露財務信息,無法判斷整體的版權投入,但交易價格無疑是此輪談判未能達成有效成果的直接導火索。

針對環球音樂的指責,TikTok沒有正面回應,而是指控環球音樂虛假敘述,稱事實是其放棄了一個“擁有超過十億用戶”的宣傳平臺,這種自私行爲並不符合藝術家、歌曲作者和粉絲的最佳利益。

目前環球音樂和TikTok未能達成新的合作協議, 但也未透露下架、刪除等過程的具體細節。“可以預測的直接後果是,用戶使用TikTok進行直播以及製作短視頻的時候,將不能使用環球音樂旗下歌手的音樂作爲背景音樂,也不可進行翻唱,同時TikTok需要進行大規模作業清理,之前使用過環球音樂相關音樂的視頻也可能被刪除下架。”卓建律師事務所的文娛體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丁濤在採訪中告訴21記者。

根據合同終止時間,2月1日零點TikTok將正式下架環球音樂旗下藝人的音樂。以泰勒·斯威夫特的歌曲爲例,記者已經無法在TikTok配樂曲庫搜到她的歌曲,此前用了泰勒·斯威夫特的視頻雖然能正常播放,但不再顯示歌手和歌曲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風波還對字節跳動國內的抖音App產生影響。21記者瞭解到,環球音樂和TikTok的合作協議包含對抖音的授權,也就是說2月1日起抖音用戶無法使用環球音樂旗下的音樂作品進行創作。

記者2月1日16時許以“Taylor”爲關鍵詞在抖音App搜索,已搜索不到相關歌曲,原來發布的以泰勒·斯威夫特歌曲爲BGM的視頻,也提示“原配視頻已下架,請替換。” 

“一次性”版權交易積怨已久

這遠遠不是環球音樂與TikTok在授權問題上的第一次糾紛。去年11月,全球三大唱片巨頭公司環球音樂、索尼音樂和華納音樂,就集體要求分享TikTok的廣告收入,增加版權使用費。

內部人士曾向財經媒體Bussiness Insider透露,TikTok與唱片公司的大多協議是短期的,“幾乎永遠處在談判週期。”如果搜索公開報道,會發現每一到兩年,便會傳來TikTok和主要唱片公司更新合作關係的消息。 

爲什麼唱片公司總是不滿意授權價格,甚至不惜爲此撕破臉皮?前述採訪中,多位人士提到業內不滿TikTok採用“買斷式”的版權結算模式,即一次性支付一筆錢,換來被授權者在一定時期內的任意使用。

這種一次性交易意味着,無論“抖音神曲”怎樣病毒式傳播,無論用戶怎麼用這些歌,無論歌曲被播放了多少次——都與唱片公司的收入無關。此次聲明中,環球音樂就明確指出TikTok:“擁有龐大且不斷增長的用戶羣、迅速增長的廣告收入,以及對音樂內容的依賴”,但給予的歌曲版權報酬“不能反應TikTok的指數級增長。”

Evercore在2023年的一份報告中指出,用戶每天平均要在TikTok花費近2個小時,已經是社交媒體巨頭Facebook的兩倍。而且音樂內容在TikTok中的分量越來越重,去年7月TikTok甚至分化出了專門的音樂產品。與此同時,各大唱片公司也越來越依賴TikTok這樣的社交媒體宣傳歌曲,一家在音樂公司從事版權工作的員工告訴21記者,國內在推廣歌曲時,重心在向抖音偏移。

根據上述員工的觀察,如果採用買斷制,一般會是永久性買斷,根據作者報價、歌曲傳唱度等估價。丁濤也表示,“由平臺一次性支付費用,沒有後端的分成,這種模式現在應該已經不太多見了,因爲時代在發展,音樂行業也早已進入數字音樂時期。”

目前更常見的是另外兩種結算模式:點擊付費、版稅分成。前者主要是按照播放量付費,用戶每聽一次,平臺都要向這首歌的版權方付一定的錢;後者簡單來說,是從平臺收益中扣除一定的成本,再按約定的比例分配給版權方。

在丁濤看來,版稅分成的模式最接近三巨頭此前提出的廣告利潤抽成。實際上,收入分成已經在YouTube中實踐多年。2007年年底,YouTube上線了名爲Content ID的內容識別系統,該系統可以識別用戶視頻中的版權方,並依此爲版權方提供流量數據、廣告盈利。YouTube隨後在音樂版權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財力,但也獲得了可觀的回報:2022年,YouTube聲稱向音樂版權商支付了超過 60 億美元的費用(約426億人民幣);根據數據機構Pex的分析,音樂視頻則爲YouTube貢獻了超過20%的瀏覽量,在細分類別裏排名第一。

“選擇不同結算模式,大體可以看出不同平臺對於音樂的重視程度,和針對音樂領域的商業考量。”丁濤認爲,短視頻平臺已經成爲重要的音樂曝光渠道,產生的收益也越來越可觀,這種情況下,音樂的使用次數、使用時長等都應該是結算的核心指標。這樣有利於建立良性的循環生態系統,讓平臺和版權方互利共贏。

不過YouTube打造這套能健康運轉的系統,花了不止十年。更何況相比十年前的數字音樂世界,2024年還有更新的挑戰。

AI創作利益博弈

生成式AI是環球音樂擔憂的另一個問題。

去年4月,一位用戶用環球音樂旗下歌手Drake和The Weekend 的聲音生成了一首AI歌曲《Heart on My Sleeve》,以此配樂的視頻在TikTok點擊量超過了1500萬次,隨即便遭到了環球音樂的投訴,以及TikTok的下架。10月,環球音樂參與對大模型Anthropic的集體訴訟,指控Anthropic在訓練過程中使用了未經授權的版權作品。

另一邊,TikTok在測試“AI Song”的功能。根據目前披露的信息,AI Song能夠根據用戶的提示詞,讓大語言模型生成、匹配詞曲,自動生成短視頻的配樂。

在官方聲明中,環球音樂指責TikTok:“充斥着AI生成的音樂。而且開發工具來促進和鼓勵AI音樂創作,同時要求獲得合同權利。這些內容在大規模稀釋人類藝術家的版稅池,無異於鼓勵讓AI取代人類藝術家。”

丁濤分析,版權公司對AI音樂最直接的擔憂,還是創作手段的合法性。“在製作‘AI歌手’聲音模型過程中,需要大量目標歌手‘音樂製品’、‘語音文件’作爲訓練素材,進行純人聲的提取和加工。此外,生成音樂的行爲往往還涉及多個權利主體,比如詞曲作者、錄音錄像製作者、表演者,原則上需要獲取多個權利主體的授權。但是AI技術的發展過程中,如何取得授權、如何分配收益目前是被忽略的。而且,AI生成產品的法律性質,現在法律層面也存在較大爭議。”

從結果上看,AI音樂跟此前的AI小說、AI畫圖一樣,面臨誰能享受著作權的拷問。比如上文提到的《Heart on My Sleeve》被TikTok下架,並不是因爲“模仿”了環球音樂歌手的聲音,而是因爲開頭誤用了一些未授權的音樂片段和標語。換句話說,如果刪去開頭幾秒,整首AI歌曲能否因版權主張下架存疑。

“長遠來看,還是得擁抱技術,要解決AI音樂可能帶來的利益失衡問題,構建版權領域應有的智力勞動合理回報機制。”在丁濤看來,找到合適的版權補償機制是一種解決辦法。環球音樂在近期官宣,與YouTube聯手推出音樂 AI 孵化器,主要內容就是開發AI創意工具、尋求AI內容的版權保護,以及合理的AI版權報酬機制。

歸根到底,利益是大公司的首要事項。這次環球音樂與TikTok的戰鬥,誰能堅持到底尚且未知,但可以確定的一點是,隨着用戶的注意力逐漸從音樂平臺遷徙至TikTok這樣的社交媒體,以及生成式AI的興起,建立新的版權結算模式,這一需求只會越來越迫切。

(作者:肖瀟,鄭雪 編輯: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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