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名法官已下令埃隆·馬斯克第三次出庭作證,這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他在2022年以440億美元收購推特進行的調查的一部分。

當地時間週六,美國北卡羅來納州聯邦法院法官勞雷爾·比勒(Laurel Beeler)發佈命令,要求馬斯克、他的團隊和SEC在一週內就馬斯克作證的日期和地點達成一致。在去年12月的一次法庭聽證會上,比勒表示,如果雙方不能就馬斯克作證的時間和地點達成一致,她將發佈命令。

這位法官在週六的命令中寫道:“雙方至少最初商定了一個日期,但最終被告沒有出庭,並以SEC的調查毫無根據、構成騷擾和尋求無關信息爲由拒絕了傳票。”

“此外,他還認爲,傳票是由SEC執法總監任命的SEC工作人員發出的,這超出了SEC的權限,因爲它不是由總統、法院或部門負責人任命的官員發出的,”就像美國憲法所要求的那樣。

然而,比勒表示,法院正在執行美國SEC的傳票,作證對馬斯克來說“不是過分的負擔”。美國SEC允許馬斯克選擇在他居住的德克薩斯州作證。

馬斯克已經兩次在此案中作證。但根據法官的命令,自那以後,美國SEC收到了來自各方的“數千份新文件”,其中包括馬斯克的數百份文件。

責任編輯:於健 SF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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